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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溢价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11-28 23:42:14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个人股权溢价转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带上相关资料,去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去核定、缴纳。可以买方代扣代缴,也可以卖方自己缴纳。去地税局当场缴纳时,只需要保证银行卡里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对谁交钱没有规定。

2、若是去地税局当场缴纳,需要带上的材料有:股权转让协议、所有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转让时上月的财务报表(会计签名)、证明股权原值一些财务凭证、买方与卖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公章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协议原件。各个地税局细节要求可能不一致,最好在去办理之前咨询一下企业税管员。

3、若是网上申报,直接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里去申报,申报类别为财产转让所得。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

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办理流程?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办理流程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按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如属于计税依据偏低情形,应根据不同情形报送以下资料:

1、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出资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股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重点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要提交两个授权委托书:

(1)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即转让方的每个股东与受托人(经办人)签订的。

(2)受让方(即扣缴义务人)委托被投资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被投资企业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此委托书的作用是,可在被投资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后,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若选择受让方代扣代缴的,则受让方要办临时税务登记证,以零散税源方式打印税票,无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也就打印不出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来,所以通常采用委托被投资方代扣代缴方式)

4、股权转时按照规定支付有关税费的,应提供相关税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的规定,以下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的,应提供:

(1)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的,应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包括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的,应提供结婚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的,应提供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本金(原值)—合理费用)x20%。股权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五、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股份转让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是:

1、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应当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3、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自有财产给他人或单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转让不动产和动产而取得的所得。对个人股票买卖取得的所得暂不征税。

六、个人自建厂房转让如何交个人所得税?

参考:出售或购买厂房买卖双方如何缴税 问:某生产工业用品的企业,2001年自建一厂房,并于当年投入使用。最近,因为某种原因,该厂打算将厂房卖掉。请问出售上述厂房应该如何缴税? 答:出售自建厂房需要缴纳以下几种税:第一,自建厂房出售缴“建筑业”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因此,该厂如果要卖厂房,要按“建筑业”税目依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对自建行为的计税依据,应当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来确定。没有同类工程价格的,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二,出售厂房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该厂对外出售厂房,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不动产”应税行为,因此,还应依5%的税率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计税依据为该厂出售厂房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第三,依据上述两次缴纳的营业税,还要附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第四,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因此,该厂若出售厂房,应就转让厂房的收入减去有关扣除项目后的增值额,依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出售厂房收入属于税法所列举的“财产转让收入”,因此,应并入收入总额,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按收入,5%)及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问:我们从一家企业购买了一处厂房。该厂房为企业自建的房产,两证齐全。请问买卖双方共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如何征收? 答:卖方:营业税(按收入,5%)及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计算很复杂,可查《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印花税(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企业所得税;买方:印花税(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契税(请向财政部门咨询)。

七、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财产转让所得,应当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八、香港居民个人转让国内股权个人所得税税率多少?

查账征收:税率20% 25%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利润X适用税率 (2)核定征收:税率20% 25% 核定税率是专管员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而核定的税率:7%、10%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X核定所得率X适用税率 列:销售额为10万,核定税率为7%,适用税率25%,那么企业所得税就是:10万X7%X25%=1750元

九、房产转让走买卖渠道为什么没收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

      这是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卖房收入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是根据房产交易税费优惠的政策规定,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的话,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未达到优惠规定的话,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股权转让中如何合理避税(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权转让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考虑能否通过变通途径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

企业章程

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因此如果可以通过多次转让,或者其他途径能以明显低价转让即可实现税务筹划的目的。2、考虑能否实现纳税递延。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也就是说让前述情形推迟出现,即可实现纳税递延。3、在就是从取得股权的成本及税费上考虑,能否将扣除额增大,从而降低计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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