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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插了SIM卡后,徐州的消费者她又不想买了!律师说:消费者过错明显,你怎么看这件事?

时间:2022-05-31 23:41:05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手机作为电子产品,一旦被激活就会沦为二手。因此,这件事消费者确实存在过错。

虽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某种商品,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哪种商品,但这些权利都仅限于买卖合同成立之前。商家将所售商品陈列在柜台之上,消费者当然可以选择购买或者不购买,也可以尽情挑选再做决定,但是,一旦和销售者达成合意,就某件商品订立买卖合同,那么便同样要受到合同的约束,不能单方解除买卖合同,这是法治社会和契约精神的当然要求,法律也没有规定,消费者享有买卖合同任意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消费者才享有买卖合同的解除权,可以要求退货还钱。一种情况是,商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品质,或者质量有问题。这种情况下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消费者当然可以选择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第二种情况是,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由于不能现实地感知商品的真实性质,因此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当然,这一权利也有限制,因为某些商品具有极强的时效性,比如鲜活易腐商品和定做商品等,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则对经营者明显不公平,因此被排除在这一权利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手机根据其固有性质,一旦被激活就具有难以消除的使用痕迹,因此就成为了二手商品。就算是网购所得,一旦被激活也不能随便退货。我们在京东等网购平台上买手机的时候,都会看到“激活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等字样。举重以明轻,在现实中购买激活后,不能随意退货就更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该名消费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交往中应当尽到理性谨慎的基本义务,是不是要购买该款手机应当认真思考,一旦决定购买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像个小孩子似的出尔反尔。

因此,销售者肯定是确认他要购买以后才给他插手机卡激活手机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他又怎么能说不买就不买了呢?

我也觉得是消费者的问题,应该由她来承担

一般来说购机的流程是这样的,上手体验⇒了解价格⇒买单付款⇒试机走人。每个柜台都有样机供消费者免费体验,通过体验可以了解手机的外观、性能、内存、像素等,当消费者体验过后看上某款机型,再了解他的价格以及有哪些活动,当价格讨论好以后就该付款买单;然后工作人员会当着消费者的面打开新机试机,消费者确认无误后就可以走人了。这才是一套完整的购机流程,这样做能避免不少的麻烦。

该事件中的消费者,已经插入SIM卡开机试机,意味着手机已经被激活,从这个时候手机就开始计算保修期了,虽说并没有真正使用,但该机子已经算是二手的了。如果是因为手机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要求退货就显得无理取闹了。试想一下,如果你买的手机是别人拆过的你又该如何做想了?

所以说不管买什么东西,首先要考虑好是否真的需要,别等到商家拆开以后才后悔,这个时候后悔已经晚了,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掏钱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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