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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卖家需要什么手续资料?

时间:2022-05-16 04:56:05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卖方应提供的材料有:
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交的手续费有以下:
这涉及到卖二手房手续收费的标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专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二手房的类型,在交易时卖方需要交的手续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有住房转移登记费:按二手房屋实际售价的0.8%收取;对原“优惠售房”已获得部分产权现转为完全产权的,按所补的实际差额的0.8%收取。上述规费产权单位承担0.5%,购房个人承担0.3%。
2、二手房屋评估费:按售房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元收取。对原“优惠售房”现转为完全产权的,应扣除原已收取的评估费。
3、免收房产交易手续费。
三、二手房交易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二手房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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