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买二手房注意哪些问题啊?
上海市个人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提交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时,未成年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可以提交记载未成年人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二、房产税在什么时候缴纳?
购房人应在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三、父母与未婚子女买房算一个家庭吗?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一个家庭购房;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两个家庭购房。
四、家庭住房套数怎么判定?
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
五、个人住房房产税征免认定流程是什么?
1、 在提交所需资料后,从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2、 税务机关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购住房是否应缴纳房产税予以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购房人;
3、 交易当事人须凭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书及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向登记机构办理房地产登记;不能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六、缴纳税费时必须所有当事人到场吗?
交易各方可各自委派一名交易当事人,由其提交所有交易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规定的其他申报资料即可受理,不必要求所有当事人全部到办税现场。
七、委托他人缴税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交易当事人委托其他人员代理申报纳税的,受托人应提供:
1、 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书(无需公证)及办税所需其他资料;
2、 受托人提供委托公证文书(无法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可提供与委托公证文书所列内容一致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更多房产资讯,政策解读,专家解读,点击查看
二手房要注意些什么?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如是夫妻共有财产,是否经过卖方配偶的书面同意;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卖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卖房人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3、如通过房屋中介购房,购房者要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中介机构,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 4、仔细核对卖方身份证或工商档案中的名称与房产证上的房屋所有人是否一致,原则上是一个字也不能错。 5、如购买公房,须了解所购公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在出让时须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由于公房原单位对公房一般都保留优先购买权,因此,应要求卖房人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另外,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没有取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一律不得出售。 6、如果所购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还须卖房人提供政府部门对其上市交易的批准书。 7、如果了解到欲购房屋属于下列几种情况,则千万不能购买: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被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8、对房屋质量及其他配套主设施的审查。在这一环节,购房者除对房屋户型、结构、用材等较直观的方面进行查看外,还须进一步了解有关供用电情况、水质、水压、煤气、供暖、管线走向等细节;了解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9、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房屋买卖合同当中。交易双方当事人对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的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或者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要对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签约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主要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如果选择了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则须按照规定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