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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与相关手续

时间:2022-06-16 01:55:02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以下各事项必须注意:

一、在拆迁区的二手房买卖
二、已有银行按揭的二手房的买卖
三、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买卖
四、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买卖
五、欠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的二手房买卖
六、拍卖时的二手房买卖
七、已经设定抵押的二手房买卖
八、产权关系不清的二手房买卖
九、有法律纠纷的旧房产的交易

一般来讲,二手房买卖时所遇到的风险会较高,法律问题比较多,原因是二手房不是开发商直接卖房,而是由从开发商手里买房的人,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把房子再卖出去。也有的二手房是房主由于继承或者别人抵债或由于赠予等原因获得的房产,现在需要变现。更有的二手房买卖是因为原业主的婚姻有变故,或是出国定居等事由所致。由于卖二手房的原因各不一样,而且二手房的出处和背景各不相同,所以说二手房在交易时,更容易遇到法律障碍。

买二手房,怎么和房东谈?需要注意些啥?

您好,我是做二手房交易的,在北京。
一般给业主报价时候会考虑1.市场价,同小区同户型同朝向的房子最近的成交价;2.业主自己心里的价位;3.业主买房原因,是为了着急用钱;还是着急换房;还是不着急只为变现;还是不着急慢慢卖一心想卖高价;还是想卖个试试看看自己房子值多少钱而已等等。一般着急用钱的价格会低个几万,很明显的,很好谈价。然后就是 不是很着急,试试市场而已,能卖多少卖多少的。价格会高点儿,而且不好谈价格。在个就是只是想试试水而已,不用理。
一般报价100万的房子,会多报110万到120万之间,留有10万左右的谈价空间。业主着急的,谈价空间大,要求全款或者首付额度大些。不着急卖的就比较纠结,要多缠,多说好话,拉关系,谈房子之外的事情。有些业主并不是说一定想要卖到多少钱,他们更愿意卖给一个谈得来的朋友,卖给有缘的人。谈的时候最好不要太刻意去挑房子的缺点,缺点业主自己最清楚,就像揭别人的伤疤一样,他会反感,会有防备心,那你谈的话就会麻烦了。

置业知识:二手房买卖到底要走多少流程?

二手房买卖的详细流程如下: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一大堆,都没看清楚,只是忙着签名),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房屋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核心三楼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递交房产过户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八、买方同担保公司到领证窗口签署回执缴费领取房产证(记得多复印一些,再见到它时要等全部贷款还清之后啦),担保公司领出新房产证同按揭银行在深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核心作抵押登记,银行把首期款给卖方,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把扣除赎楼贷款后的贷款给卖方,约10个工作日左右;
九、交房: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水、电等过户,买方领钥匙。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较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1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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