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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季在校园内“跳骚”市场大伙都买过什么?

时间:2022-08-26 13:08:15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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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过书!

每一年的毕业季都是五味杂陈,带走的都是怀念与不舍,留下的更多的是传承与勉励,校园跳蚤也就因此应运而生。

校园跳蚤市场里更多的是一些专业书籍资料更一些带不走的日常生活用品,我曾在校园跳蚤市场买过两本计算机软件编程课外书籍,基本上学长也是属于半卖半送,用他的话来说,是挥泪大甩卖。 当我自己毕业的时候,我也把自己的一些书籍在跳蚤市场上出售了,包括我曾经从学长手里买到的那两本课外书籍(基本上是送出去的)。我想,这不仅仅是一件件物品的转移,更多的是一种校园文化与传承!

下个月起中小学就要和小卖部说再见了!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

早就该取消。有它不利学生好习惯培养,给学校管理添乱。

下个月起中小学就要和小卖部说再见了!对于这一点你怎么看?现况  小学和幼儿园在校内基本上是没有小卖部的,而初中、高中、大学在校内可能存在小卖部,像本人初中上的寄宿学校,校内由老师的老婆开设了一个小卖部,高中是封闭式学校,校内开设有小型超市,大学由于比较偏远,在校内由学生开设了一个小卖部。

改革  即使学校内不再开设小卖部、超市等场所了,但对应的时常还是会继续存在,有市场就会有人愿意去经营,校内不允许开设了,那就在校外开设,学校周边也会有很多的商铺供老板选择,只是相对封闭的市场变得开放了,市场优势没有了,老板又会创造其他的优势来代替。

好处  校内不得开设食品经营场所,降低了学校学生因食物发生事故的几率,而学校能更专注于对学生的教学工作了,对学校来说是有很大的好处的。对于学生来说,商家不能在校内开设食品经营场所了,只能搬到校外,而校外相对就比较自由,不会产生垄断的情况,商家要想吸引客人,就会对商品提高质量,降低产品价格,以创造新的优势,这样对学生来说也是有极大的好处的。

总结  学生反对这条规定是因为打破了学生的便利,打破了商家的垄断,而处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说是对学生有很多利好性在其中的,学生因为旧的便利被打破,而新的便利还没感受到,因此才会内心不按地反对。而作为家长来说,孩子在校外购买零食,家长则可以更多地进行干涉,帮助孩子进行选择,孩子在学校也会更放心。总体来说这条规定个人是赞同的。

  以上,如有不适,尽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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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生如此多,律师面临饱和,如何冲出重围?

当下,你无论从事哪个行业,如果你是排在这个行业最后的或者靠后的,你总会感觉这个行业已经饱和了,你在这个行业里没希望了。

但是,如果你真的了解了律师行业和律师业务后,你会知道律师这个职业尤其是一个拼个人专业实力的市场,或说越来越是拼专业实力的竞技场。我所以这样说,基于以下几点:

1.一次收入和支出五万元,必须向银行说明来去原因;各级公务人员的个人财产受到监察部门的监控,在反腐倡廉的大背景下,靠所谓关系越来越行不通,没有人会因为没有好处而违规帮助你。因此一些老律师的人脉在慢慢失灵。君不见,近两年频频发生一些有关系的律师和他们的关系一起被抓的报道。

2.愿意付大价钱的客户,必然要求得到物有所值的专业服务。

3.互联网使我们每位律师都可以更公平地获取信息,也更容易把自己的信息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出去,使需要你的当事人更容易找到你。

因此,说到底,在入行律师之前和之后,还是要在自己身上下功夫,在专业能力上下功夫。

如果专业能力不如人,怨不得别人,如果专业能力强,律师业必有你一席之地。

法学生多,律师多,有些律师挣不到钱,发不了大财这是不争的事实。

但是,笔者认为,不管什么时候,恪守职业道德、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时俱进、有水平有能力的律师一直是稀缺资源。

换句话说,有人挣不到钱是因为水平不够,或者牌子臭了。

所以说,作为一个法学生也好,新入行的律师也好,不要把发财当做第一目标。潜心研究案子,努力提高水平,多为当事人着想,这样的律师,一时发不了财,以后也会发财,反之,靠歪门邪道、靠坑蒙拐骗、两头吃、两头赚、挖坑诱使当事人跳,也许当时捞了不少钱,但是这样的职业注定难以长久。

典型案例:

名律诈骗一千多万被判刑

2019年12月13日,山东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孟某某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0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1200万元赃款给委托人。

据原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害人王某甲的父亲王某乙因涉嫌犯罪被警方羁押,王某甲通过薛某某找到某律师孟某某,后与律所签署律师服务费150万元的收费合同,委托孟某某作为王某甲挪用资金一案的辩护律师。后孟某某以办理取保候审为由,四次骗取王某乙钱款600万元,以修改审计报告书为由,骗取王某乙600万元。

实际上王某甲案,最后是以检方撤诉结案的,王某甲无罪。

以本案为例,如果这个律师好好服务,收个十万八万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个律师开口就是几百万,最后坑了当事人,也把自己的饭碗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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