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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反诉案例有哪些? 反诉一般会胜诉吗?

时间:2024-03-09 06:35:57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离婚反诉案例有哪些?

离婚反诉案件包括家庭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扶养案件

二、反诉一般会胜诉吗?

实践中反诉的胜诉率偏低,往往与被告出于盲目的反击心理而冒然提出反诉有关。被告提起反诉首先须慎重考量己方的证据是否充分,诉请是否具备法律依据;其次再权衡个案中反诉与抗辩的利弊,然后做出理智的选择。

反诉是一种特殊的诉。按照通说,民事诉讼中的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

三、起诉补缴社保胜诉案例?

1 起诉补缴社保胜诉的案例是存在的。2 胜诉的原因可能是因为雇主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或者是因为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未被告知需要缴纳社保,等等。3 例如,最近有一起湖南一名民工起诉公司补缴社保并获得胜诉的案例。法院认为,公司未向该名民工提供社保缴纳的相关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个案例也提醒了雇主和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社保问题,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

四、同工同酬胜诉案例?

        某电器公司职工因为没跟公司签订合同,拿不到与合同工同等的工资和加班费,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同工同酬。

      近日,南京建邺法院做出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赵女士于1984年来到南京某厂工作,后来该厂破产重组为某电器公司。

        2005年,该公司改制后,赵女士仍在此工作,但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05年12月,该公司下发通知,给在岗职工加工资200元,2007年11月又下发通知,给在岗职工加工资15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不变。赵女士不是合同工,所以两次加工资都没她的份。

         单位只是自2007年11月起,将她每月760元的工资调整到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50元。由于工资基数比别人低,相应的,她的加班费也比别人低。

        去年1月22日,赵女士向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同工同酬并支付扣发的工资、加班费以及这一块的赔偿金。              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赵女士的部分申诉请求。赵女士不服仲裁,又向建邺法院提起诉讼。

           建邺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被告公司在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和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实行不同的工资待遇,违反了上述规定,必须补发赵女士少发的工资5030元和少发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675.64元,并且实行同工同酬。

          赵女士要求公司支付扣发工资的赔偿金的请求,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能,法院不予处理。

        赵女士要求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和超时加班工资的请求,由于未经过仲裁程序,也不予处理。

五、拒交物业费胜诉案例?

答,某某开发商开发的住宅楼,某某业主购买了一套中住宅房子,某某业主在一年内没有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上诉到法院,某某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把物业也告上法院,具体情况是物业服务不到位,没有尽到物业公司的责任。所以法院无法判断那个错对。

六、退休后起诉补缴社保胜诉案例?

退休后社保帐户就关闭了,不能交了,不存在起诉补缴社保案倒

七、拒绝交物业费胜诉案例?

2017年9月间,张某放在小区的电动车被盗丢失,张某认为其电动车被盗是由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遂向物业公司索赔,遭到物业公司拒绝。

随后,张某又要求以两年的物业管理费折抵赔偿款,物业公司一直未作答复。张某因此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期间,没有交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由于张某不能证明其电动车被盗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故张某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法院不予支持。

八、业主拒交停车费胜诉案例?

水映加州小区位于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共有1800多住户。2020年3月26日,业主突然发现小区内张贴了《关于水映加州地面启动停车收费的公告》,宣布从2020年4月6日起,小区实行停车收费,业主停车为1小时内免费,1至12小时收费5元,12至24小时收费10元。此事引起小区业主不满,很多业主认为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业委会擅自收费是违法的。此后,经常发生业主小车不愿交费堵在出口的情况。

看到小区业主强烈反对,2020年6月14日,业委会将收费方案调整为业主停车2小时内免费,2至24小时收费5元。但业主何先生等认为,小区停车收费是业委会几个人定的,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征求意见,收费标准也没有公示过。10月,何先生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业委会的停车收费公告。随后,因业委会自2018年3月成立后一直没有公开过小区的公共收益,业主王女士也将业委会告上法庭,要求其公示小区公共资产明细和经营收益等。

法庭经审理认为,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方案,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被告作为水映加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自行开会对停在小区内的车辆收益方案形成决议,违反了法定程序;业委会对业主共有部分的处分,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两个停车收费公告。对于业主要求业委会公示公共收益的诉讼,法院判决,业委会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小区公示公共收益。

2020年12月25日,中央政法委、住建部、发改委、银保监会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监督。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依规履职能力。业主委员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决定,街道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撤销其决定,并公告业主。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街道指导业主大会召开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看着胜诉的判决书,依据十部委的《通知》,小区很多业主呼吁小区管理应该依法依规,社区、街道对于业委会的履职情况也要进行监督和考核,如果业委会出现重大失误应有退出机制

九、人保代偿起诉有胜诉案例么?

人保代偿起诉胜诉案例

民事判决书

(2021)川0781民初3009号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公司(其他不记)。

被告:某。

原告与被告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与被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的诉讼请求:

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保险理赔款26464.26元;

2、利息(不记);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不记。

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26464.26元;

二、原告向被告退还保费5208.04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其他内容不记。

江油市人民法院

2021年06月24日

十、前期物业合同无效业主胜诉案例?

以下是一起前期物业合同无效业主胜诉的案例:

案例名称:某小区业主起诉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合同无效案

案情介绍:该小区的业主在购房时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但合同中存在一些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如物业费收取不规范、未明确收费标准等。业主们多次要求物业公司改正,但一直没有解决问题。最终,业主们集体起诉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合同无效,要求物业公司重新制定合同并给予赔偿。

判决结果:经过法院审理,判决物业公司前期物业合同无效,要求物业公司重新制定合同,并赔偿业主部分损失。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制定合同时存在过失,导致合同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以上案例向我们展示了在前期物业合同中,如果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条款,业主们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权。当然,在购房时要谨慎地了解合同条款并逐一确认条款的规范性是否得以保障,以免出现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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