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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时间:2022-07-18 19:24:1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极其重要的证明,所以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相关事项,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一、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二、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三、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四、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五、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二手房买卖委托书注意事项

法律分析:1、委托时间不宜过长办理房产买卖委托时,你应该注意委托时间不宜过长,尤其是当你委托的人是中介的时候。如果你委托他人帮你办理贷款事宜,并且委托时间很长,那么受托人就有可能会利用这笔贷款和这段时间来赚取个人利益,你的权益也就受到了侵害。所以,一定要注意控制委托时间,如果在委托时间内没有办理完手续,可以再次办理委托。

2、委托权利不宜过大委托权利不宜过大的意思就是不要给受托人赋予过多的权利,比如收受房款,签订合同等事宜,最好还是自己亲自办理,以免受托人从中抽取钱款,或者是直接携款逃跑等。你应该在在清楚交易流程的基础上,给予受托人一些必要的授权,而不是将所有的权利都赋予给受托人,否则就可能会被受托人滥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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