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行业百科

有营业执照,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罚款?

时间:2024-06-03 19:24:1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5、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

以下行业需要食品经营许可证: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

(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适用对象:从事食品销售、生产、加工的企业.

申请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必备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

4. 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 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8. 提供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

9. 申请乳制品项目的经营者,还应提交开户行证明和书面声明等;

10. 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11. 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

10-15个工作日

方法/步骤:

1、食品的安全不仅仅是一个食品行业的问题,也关系到国家老百姓的切身安全问题,一个不合格的食品会带来很大的身体损坏,而且一般都是影响一大群无辜的老百姓,所以食品安全我们党和政府十分关注。

2、食品流通许可证就是企业和加工食品的单位,开始食品流通的一个证件,国家对于这方面的管理十分严格,很多的规定开始一步步的实施,这主要是保老百姓的食品安全,也是为了提高食品行业本身的质量。

3、具体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大家首先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去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个其实也就是确定你的店名,因为一旦你的店面确立,就有了食品安全的责任。

4、大家还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一些重要的信息问题,例如大家需要提供一下租赁合同以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等材料,然后还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写,这类表格和填写的具体规定工商部门会提供,大家如实填写即可。

5、办理完前面的手续以后,大家还要把自己的经营场所的平面图、操作流程文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事宜提供购给工商部门,另外大家不清楚的话就咨询你所在的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办理的时间现在是一周左右就可以办理好了。

6、2017年开始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了一个新的检验检测的规定,如果是开一家大型超市,或者是居民区的综合菜市场,那么必须进行卫生、食品、场地等检验检测,达到标准才可以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7、同时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法人亲自办理,不得让其他人进行代办。同时也不能以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名誉办理,如果不按照程序的话,是拿不到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大家要注意一下。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