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交易有什么限制?
交易有什么限制一般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居住已满5年,另一种是居住不满5年。
1、居住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百分之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2、居住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而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进行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房多长时间可以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内 ( 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 ) 是禁止转让的,如转让必须是以原价转让,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交易。五年之后交易卖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如下:
( 1 )作为开发项目的经济适用房住满五年后方可按照商品房价格上市交易(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不足五年的按照当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买卖;
( 2 )缴纳完毕契税后办理,买卖双方到场,任何一方不能到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具体的你可以去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详细了解一下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要什么?
(1)卖方填《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申请确认表》;
(2)买卖双方提交身份材料:
(3)与原产权单位买卖契约;
(4)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
(5)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证中无图的除外、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
(6)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合同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