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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交那些的费用

时间:2022-06-23 09:03:55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经济适用房过户条件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至于经济适用房在过户中能否带户口及可以带几个人的户口,主要看当地有无这个政策。
经济适用房如何过户及相关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购房者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购房者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5年之外的话,购房者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其中有一点提醒: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了。

北京市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流程

北京二手房交易流程(经济适用房):
  1、第一步:买家要考虑自己是否符合购买的条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未住满5年的可以不高于原购买单价,出售给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
  2、第二步:买家向卖家索要契税完税凭证或者房产证。按照规定,五年限制以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两个证件可由卖方提供任一个来确定时间。
  3、第三步: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价格等进行协商,签订购房合同。签合同前要问清楚该房屋是否处在按揭期间,签合同时要注明该房屋没有被抵押、共同所有人已同意出售和物业等费用都已经结算清楚。
  4、第四步:购买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买家要到位于崇文区东花市北里的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联系电话:67187268),一般初审当天即可通过,但复审需要十个工作日。该表格也可从北京市建设网(www.bjjs.gov.cn)下载。
  5、第五步:持有效证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国家对经济适用房买卖有什么规定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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