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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中介买二手房会存在哪些风险呢?

时间:2022-11-26 10:14:46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1、交易主体的风险。
具体说就是出卖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未获得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效授权自行卖房。比如说,夫妻双方的一方瞒着对方出售房屋;不通知房屋产权共有人就私自卖房;职工不告知单位便出售单位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等,这些情况都需要仔细辨别。
2、交易房屋的风险。
这包括多种情况:用于交易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房屋权属有争议;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的;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所有权属转让的;用于交易的房屋存在质量瑕疵。
3、交易手续的风险。
房屋属于不动产,则有别于一般动产的交易规则。房屋产权及相关权利的发生、变更等均需到有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出卖人仅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使用并不足以产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效果。
4、交易合同的风险。
如果双方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或者合同条款签订不明确,那么其中一方的权益就容易受到损害。
5、产权风险。
购买二手房也要认准产权,以免房屋今后不能出手。按规定,买卖双方要缴纳相关税费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房地局才会核发过户后的产权证。

如何处理与其他房产中介撞单后的问题

1)可以先说明公司的优势,在点到这个有可能是其他中介的不良竞争。
2)在这个期间一定要稳住其中的一方,可以向一方说房东/客户现在公司这边,而我们和房东/客户的关系很好,我们可以帮你更好的争取价格或者其他。
3)可以向房东分析这房子买这个价格真的不错,本次交易的房子很有卖点,为了一个不确定的房子,而且有可能不存在的房子而损失掉这么好的机会,真的很可惜
1)突出我们是大公司(但不要恶意去攻击其他公司),介绍我们的服务。
2)要辨别是真撞单,有些客户或房东只是想套出另一方的真实价格,如果是真的撞单,那就没有必要保留太多价格在手上,但不可直接把底价报出去。
3)买卖双方第一关心的是价格,其次是中介费,对他们的要求我们用弹性的话先答应下去(比如尽量争取,很有希望之类),尽最大可能把买卖双方约到公司来谈。
2)如果是税费的问题,价格可以客户方出,建议房东实收。
3)了解房东的真实目的,并且一一作引导。
4)让房东明白新政出台,主要是维持房价,而不是提高房价,趁大家还在观望的时候,可以出一个不错的价格。
2)可以把我们公司的服务介绍给房东,适当的时候可以把我们公司同他委托的公司做一个客观的对比。
3)体现我们公司的规模,有强大的客户资源,我们可以帮其找更多的客户,争取更好的价格。
1)与现有房子区域的新房作对比(新房的安全性)
2)与同时期的房子作对比(此房的适合性、价位)
3)与同等价位的房子作对比(房屋的结构、装修、环境等)
1)在看房前,对所有的客户及房东,我们都要先作好引导工作。
2)对于素质较差的客户或房东,对其看房中想直接交换联系方式的行为,要当场予以制止(但要给买卖双方台阶下)
3)要求其签署看房委托书,暗示委投书的法律效应
4)暗示我们作为大公司,能发展到今天,对这种行为我们是有手段来处理的。
5)暗示直接跳单后其交易的风险性
6)对于想跳单的买卖双方,基本上是房子满足客户的需求,可以考虑直接买卖双方约到公司来谈。
7)可以虚拟几个曾经在我们公司跳单后,后果严重的例子给他们听。
1)一定要全程陪同客户,出发点要让客户觉得我们是关心他们,这样有利于我们第一时间对出现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
2)当客户问房东时,无关紧要的问题直接让房东回答,较敏感的话题,我们要自然的接上并作出合理的回答。
1)最好是有去看过,如果没看过,一定要向看过此房的人询问此房的相关信息情况。
2)要向客户表明此房是多么的适合他
3)可以把这个社区里的房子跟客户比较熟悉的社区做一个对比。
4)暗示客户他不知道的社区太多了,很自信的向他推荐,让他觉得不看可能会后悔,从而挑起客户的看房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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