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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手房贷款新政策

时间:2022-09-15 03:36:5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1、为了避免存量房产销售中,销售任何一方歹意违约或不活泼施行协议,给另一方形成丢失,本年3月1日今后网上签定的《天津市存量房产销售协议》,自《协议》打印之日起超越180日未请求处理变更注册的,该协议信息将从本市不动产注册体系中主动删去。该内容在《协议》填写阐明中进行了明示。
2、一次性付款,资金监管可挑选。依据我市新修订的《天津市存量房产销售资金监管方法》关于“买受人无需借贷付出房价款的,销售两边可以挑选承受或抛弃资金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则,《协议》对甲乙两边赞同以一次性付款方法付出所有房产价款的,添加了是否承受本市存量房产销售资金监管工作的挑选条款,对自愿抛弃资金监管工作的,甲乙两边一起签署《自愿抛弃资金监管工作承认书》作为《协议》的附件。
3、借贷付出房款,全额归入资金监管。依据《天津市存量房产销售资金监管方法》中关于“买受人以银行借贷方法付出房价款的,应当选用全额资金监管方法”的相关规则,《协议》清晰“甲乙两边赞同以银行借贷方法付出房产价款,监管房产价款为所有房产价款”,并清晰了乙方首付款的付款时刻、付款账户。一起为了避免乙方成心延迟借贷处理时刻,形成甲方丢失,《协议》一起规则了乙方处理结束借贷手续的时刻。
4、180日内销售两边自行约好变更注册时刻。《协议》将原规则的“协议订立后,甲乙两边应在30日内请求处理变更注册手续”修正为甲乙两边自行约好请求处理变更注册手续的时刻。可是甲乙两边自行约好的时刻,在存量网签体系中主动锁定为不超越打印协议之日起18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天津滨海新区购房政策

政策:1、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一、买房的流程:
1、买房人先要看房,确定房屋后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购买合同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材料,申请登记;
3、房屋登记管理部门需要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查证;
4、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后,真实合法,符合条件的发放房产证。
二、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房产证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关颁发给产权人的证书,证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
2、内容不同。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房产证的内容记载的是产权人信息、房屋状况等内容。
3、用途不同。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购房者取得房产证。如果交易不顺利,则双方可以根据购房合同划分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房产证的用途在于证明产权人对房屋拥有合法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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