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天津限价商品房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2-10-22 07:10:0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天津限价商品房政策:有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并且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1、限价房商品房又称限房价和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

2、限价商品住房是通过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公开出让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而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
  

3、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4、限价商品房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

限价房政策: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
  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

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目前,交纳比例为35%。

3、如果想要卖限价商品房时,就需要看所购的限价商品房是否达到满2年的时间限制。只有满2年的条件的,才可以出卖,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卖的。

什么是限价商品房,其不同于其他的商品房可以说卖就卖,既然是国家的政策的房子,当然就会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定,毕竟此政策国家也是想为那些留在北京的想买房符合条件的一些百姓们提供一些帮助。

宁波限价商品房申购政策是什么样的?

   6个方面修改完善1、 调整了供应对象。

一是除符合条件的拆迁户和转业、复退军人外,申购对象增加了3年及以上的落户时间限制。二是单身居民年龄限制从25岁调整为30岁。

2、设置了优先供应对象。

明确了符合申购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两类家庭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一类为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至少有一个家庭成员年龄达到30周岁且在市三区落户满10年的家庭;一类为35周岁及以上且在市三区落户满10年的无房单身居民。
  

3、调整了摇号办法。 明确在申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原则上将每批50%的可供房源供应给优先供应对象,若优先供应对象数量超过批次可供房源的50%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对象;另50%的可供房源及优先申购剩余房源供应非优先申购对象,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对象。
  

4、新增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买的处理。 明确优先供应对象若取得《准购证》后放弃的,刚再次申请不再享受优先申购资格,所有获得准购的家庭或单身居民,放弃两次后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

5、新增了上市限制条款。 限价住房5年内不准转让和出租,若发现按原购买价收回住房,并不再受理购买申请。
  规定期限满后上市要补交土地收益金差价。

6、 增加了违规行为处罚条款,对申请审批环节作了完善。则如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利由区房管处注销其《准购证》,并取消其今后申购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的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已购得的住房,由政府按原购买价收回。
  如果是国家公务人员,还将提请所在单位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进行行政或纪律处分等。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