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海口二手车落户政策?

时间:2022-10-22 07:33:43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根据2017年4月24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实施意见》,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明确,从2017年5月11日起,海南省二手车迁入登记政策执行新规。新规定各车辆管理所对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辆,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此前“对车辆达不到国四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省外车辆转入登记、省内跨地级市管理辖区车辆转移登记和变更地址迁出本辖区业务”的规定不再适用。

海南落户后是否可购房?

一、海口普通落户买房

2018.4.22前户籍迁入的,享受本地居民购房政策。限购2套。

2018.4.22后户籍迁入海南的家庭限购一套,并提供在海南累计24个月个税或社保证明。

二、海口人才落户买房

落户我省的引进人才购买住房,自落户之日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本地居民可以购买两套商品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落户时间不同,买房的社保要求不同。

1、2021年9月18日后落户我省的人才。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方可购买第一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一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6个月,方可购买第二套住房。

2、2021年9月18日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

3、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A、B、C、D、E类),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 ,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4、对在我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