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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鼓励个人购房,二手房交易税财政100%补贴

时间:2022-12-25 06:55:46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赤峰市发布5条措施稳定疫情防控期间的住房消费,明确鼓励个人购房,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
4月16日,内蒙古赤峰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号“赤峰发布”发布《赤峰市出台疫情防控期间稳定住房消费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措施》共计5条,明确尽快推动售楼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复工;促进商品房预(销)售;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鼓励个人购房;大力推行“互联网+服务”。
在鼓励个人购房方面,《措施》提到,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采取“先征后补”方式,给予税收财政补贴。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以首次网签日期为准)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税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个人购买车库、车位、仓房等地下产品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税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存量房(含车位等)进行交易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并按其房屋实际缴纳税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专家指出,此次政策虽然没有提及取消限售,但其实已经做了取消。他表示,该政策明确“存量房(含车位等)进行交易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而此前根据赤峰市2019年6月发布的《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此次显然取消了2年的限售期。
《措施》亦提出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力度,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以家庭为单位,使用公积金贷款未超过两次的,可申请房屋价格总额80%的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这也意味着100万元的住房仅需2成首付即可。
此外,《措施》还提到,尽快推动售楼处、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复工。各属地政府、主管部门要在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上,推动具备复工条件的房地产经营机构尽快恢复经营,不得设置有碍复工的审批、备案和核准等程序,做到应复尽复。
促进商品房预(销)售方面,《措施》提到,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发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额25%的,允许分区、分块按幢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手续齐全的即时下发预售许可证。积极引导购房者充分利用房产信息平台居家看房,鼓励和支持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网上销售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APP应用程序、网站等渠道,为购房者提供线上楼盘展示,实现购房者通过平台远程看房、在线选房一站式服务。筹备开发建设线上房屋销售交易平台系统。

购房房产契税补贴如何规定,要怎么来补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1. 补贴对象
凡于我局下发的《关于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规定期限内(自2014年11月21日起,截止时间视市场情况另行确定),在中心城区(除南康区外)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由市财政给予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
2. 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二、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在144O以下),给予所纳契税100%的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所纳契税50%的补贴;
4.因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成交总价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所购新购住房免征契税;成交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的契税给予50%补贴。
三、办理流程
补贴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机制,受理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市房产局1号窗口。具体申请契税补贴流程如下:
1、购房人持申请资料向市房产局申请契税补贴;
2.市房产局在受理补贴申请并核实汇总后,提交市地税局核实;
3.市财政局根据市房产局和市地税局的审核情况审批后,将购房契税补贴款项具体发放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申请补贴所需资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
②买卖双方已签字盖章的《商品房认购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房款付清凭证(正式不动产销售发票或税务部门监制的预售款收据);
⑤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⑥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网签《商品房认购协议》时间及2014年11月21日起退房记录情况。
2.购买二手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交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③房屋所有权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⑤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由购房人向房产部门申请,房产部门出具一式两份证明,一份用于缴纳契税,另一份用于申请契税补贴),并注明产权转移登记时间。
3.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的征拆户购买商品房申请契税补贴须提供材料:
①《契税补贴申请表》;
②房屋征收协议;
③已缴纳契税的凭证;
④购房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等)。
以上申请契税补贴材料除《契税补贴申请表》和《住房登记及合同备案情况查询证明》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审核,留存复印件。
4.出具家庭住房证明须提供材料:
①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②已达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未婚证原件;
③已成年但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④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证明原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
⑤购买新建商品房,须带《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
五、关于退房有关情况的处置办法
1.关于已享受契税补贴后退房退税的处置办法
购买商品房后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市地税局核对其是否享受契税补贴政策,已享受契税补贴政策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补贴再予以退还契税。
2.自购房契税补贴措施实施之日起,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有同类商品房(分住宅和非住宅两类)退房记录的,不得享受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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