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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上关于迁出户口的条款

时间:2022-04-27 22:52:44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目前房屋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对户口迁出的约定缺乏足够重视也常常忽略,以致房屋交易结束后因卖方怠于或不愿迁移户口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法院审理房屋纠纷时如果合同中未对户口迁移作出约定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基本不予受理。

如果因不将户口迁出会给买方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主要有以下几点:

1、你们的户口可能迁不进去的(有些城市)这会使您的子女上学、以及医疗等受到影响;

2、你们的房子在次转卖时有困难,因为没人愿意购买这样的房产;

3、派出所不会强制将卖方的户口迁出,因为迁移户后很重要一点是需要本人申请,法院也不会直接判决户口的变更。

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建议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应当事先查明所购房屋的户口,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条款中要明确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以及不及时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或法律后果,一旦出现卖方延期迁户口或不迁户口的情况,买方可依据合同中违约条款起诉,使卖方觉得违约成本太高而不愿或不敢不迁移户口以此达到买方的目的。此外双方也可以约定一部分购房尾款,在对方将户口迁出后再行支付,尽量避免出现二手房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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