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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跟法律有什么区别 政策跟法律有什么区别呢

时间:2023-06-10 14:32:2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法律跟律法有什么区别?

中国古代早已将法、律与政策作了明确的界定与区分,管子说:“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律指的是实然性的规范,重点在规则和条文;法是应然性的,重在理念和原则。

并认为,中国近代以来,“引进西法,修改旧律,会同中西“,法与律融合,重心在律,更注重实施的规则与技术。

法学注重理论与原则方面的研究。

二、司法援助跟法律援助有什么区别?

法律援助,是指为了保证公民享有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法律保障制度,由国家设立的专门机构,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制度。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符合受援条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免费的律师服务。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免的一项司法保障制度。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到法院办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司法救助范围只限于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律援助范围是刑事、民事商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和非诉讼调解;司法救助是减免诉讼案件的诉讼费,法律援助是减收或免收法律服务费用。

三、违法与违反政策有什么区别?政策和法律有什么区别?请举一个违反政策但不违法的例子?

譬如超生就是违反了《计划生育条例》。

譬如政府不公开政务信息,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譬如在学校附近设立KTV,就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等等

区别很简单,凡是违反了名称为“XXX条例”或是“关于XXX的通知”的文件,这个就叫违反了政策。凡是违反了名称为“XXX法”的,才是违法。

四、政策和法律区别?

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1、概念不同

(1)政策是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为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以权威的形式规定的,在一定时期指导、规范人们活动的行为规则。

(2)法律是由国家制度认可的并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相比较而言,政策具有阶段性、灵活性和及时性,法律具有长期性、稳定性和成熟性。政策他们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他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2、制定主体不同

政策的制定主体是党和国家机关,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3、建立的程序不同

法律具有稳定性,修改要经过严格的程序;政策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违反的后果不同

违反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政策要受党纪政纪处分。

五、法律执行和法律适用有什么区别?

法律执行,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1、法律适用的特征

(1)法定性

(2)权威性

(3)被动性。

(4)独立性。

2、法律适用的原则

(1)法治原则。

(2)平等原则。

(3)独立原则。

(4)责任原则。

这两者并不严格划分,基本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来管理社会。

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六、政策与法律的区别?

政策是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七、法律政策的优点?

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八、法律政策的类型?

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种类,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九、政策大还是法律大?

法律肯定大于政策。一般政策是依据法律来制定的。

一、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二、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十、法律行为与法律事件有什么区别?

法律行为、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行为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杀人产生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产生无因管理之债,多找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法律事实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它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只有当这种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事实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分类不同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这两种事件对于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而言,都是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事件;但由于这些事件的出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就有可能产生,也有可能发生变更,甚至完全归于消灭;例由于人的出生便产生了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关系和监护关系,而人的死亡却导致抚养关系、夫妻关系或赡养关系的消灭和维承关系的产生等。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3、执行行为不同法律事实是依法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前提。对于事实行为,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只有当符合法律规范逻辑结构中假定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人们才有可能依据法律规范使法律关系得以产生、变更和消灭。如结婚产生夫妻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结婚即为法律事实;死亡引起婚姻法律关系的消亡、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死亡即为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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