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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和法规的关系 政策和法规的关系常见有

时间:2023-06-14 21:21:57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法规和法条的关系?

(1)特别关系:一定的刑罚法规,对其他法规处于特别关系时,依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原则,此时仅适用特别规定,内有两种情况:一为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的关系;二为普通刑法本身上的特别关系。

(2)补充关系:基本的法条与其补充的法条竞合时,依基本规定优于补充规定的原则,只应受基本规定的支配。

(3)吸收关系:乃一犯罪事实之内涵,当然包含另一犯罪事实之内涵者,则后者已包含于前者,故为前者所吸收。

(4)择一关系:不得两立的两个刑罚规定,只能适用其一,而排斥他者。

二、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

第一,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的竞合,属于犯罪数之单复的形态;法条竞合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之关系的形态。

第二,想象竞合犯是观念的竞合(观念上的数罪),即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其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法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或现实的竞合,即法规竞合本为单纯一罪,但由于客观存在着的法律条文的错综规定而致使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竞合。

第三,想象竞合的法条规定上原本不必然存在着重合或交叉关系;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自立法开始时便存在着重合或交叉关系。

第四,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关联,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为前提或中介;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为转移。

第五,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且应在比较数个罪名法定刑的轻重后择一重者处断之(但所触犯的轻罪成立,其法条仍应引用);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故在数个法条中只能选择适用一个法条即特别法、实害法或重法对犯罪人予以处罚,而排斥其他相竞合的法条即普通法、危险法或轻法的适用。

第六,想象竞合犯是犯罪之单复的形态,故关于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罪数问题和对犯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如何处罚的问题;法规竞合是法条之关系的形态,故关于法规竞合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法律适用问题。

对于法条竞合的有关违法事实处理,是需要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后果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不同的违法事实所认定的处理依据是不同的,如果不符合法条竞合的有关条件,那么是无法认定为法条竞合的,具体情况由法院来进行认定。

二、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一,相关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二,两者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扩展资料:

1,教育政策定义: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2,教育法规定义:教育法规是调整教育活动和教育行政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主要指有关教育的专门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也包含其他法规中调整有关教育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条文。

三、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法规?

农村建房要符合一户一宅是本村户口的,可以在老旧宅基地上审请建房。

四、条例和法规的关系是?

条例属于法规的一种类型,法规包括条例、办法等等。

五、法规政策和政策法规哪个表述正确?

法规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具有强制性的规范,法规实施有执法保障(警察、法院),违犯法规是要受到法规制裁的。

政策是由一个或几个部门制定的,用来指导、引导某些行为的。制定的政策必须符合法规,否则政策就是无效的。

所以,法规权力大于政策。法规政策描述更准确。

六、政策法规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

二、 预防作用。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

三、 校正作用,即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七、垃圾法规普及政策?

政府可以针对宣传垃圾污染及其治理法规,采取一些措施来普及垃圾治理法规,推动垃圾污染防治法知识、礼仪知识等深入广大人民群众。

比如,可以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定期播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元;在学校、社区等宣传垃圾污染防治和治理法规;推出垃圾污染防治法的培训课程;开办垃圾投放专栏等。

八、政策法规的研究方向?

首先以人为本,然后完善细化政策法规。

九、网签的政策法规?

  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  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  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  而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办法第十条同时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简述我国主要政策和法规?

一.关税保证保险

关税保证保险是指企业提供由经银保监会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关税履约担保保单,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通关手续。关税保证保险与海关税款担保作用相同,能够在海关税收得到有效担保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纳税企业的税收担保成本。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向银行申请保函,采用关税保证保险单即可办理海关事务担保。2018年10月31日,海关总署与银保监会联合对外发布了《关于开展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的公告》(2018年第155号),将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从之前的10家直属海关扩大至全国。《关税保证保险单》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证照分离”改革

2018年10月10日,《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发布。11月10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探索推进中央事权与地方事权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做到成熟一批复制推广一批,逐步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便利。

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18年12月25日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这标志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四.个税新政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改。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将让纳税人将获得更大减税红利,新政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尽可能使居民个人日常被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其年度应纳税款接近,同时便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顺利适应税制转换,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采取基本平移现行规定的做法预扣预缴。

五.电子商务法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了解,《电商法》从2013年年底启动,历时5年,历经四审最终才得以实施,因而该部法律对于整个电商行业来说意义重大。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确是一个喜大普奔的好消息,今后将有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对于电商来说,将迎来大变局的时代,或许将迎来大洗牌之势。

六.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七.进出口关税

2018年12月22日,《2019年进出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发,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为适应出口管理制度的改革需要,促进能源资源产业的结构调整、提质增效,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化肥、磷灰石、铁矿砂、矿渣、煤焦油、木浆等94项商品不再征收出口关税。

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

2018年11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此项政策将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限额上限,扩大清单范围。税收政策的调整,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单次交易限值提高至5000元,同时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九.电子证照6项国家标准

2018年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正式发布《电子证照 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 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 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 标识规范》《电子证照 文件技术要求》《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6项国家标准。2019年1月1日起电子证照的6项国家标准开始实施。此次发布的电子证照系列标准,规定了电子证照应用的总体技术框架、统一的证照分类规则和证照基础信息,有助于推动实现全国“一网通办”。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十.土壤污染防治法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我国首次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治土壤污染,法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人们将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在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方面,法律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等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并适时更新。法律强化了农业投入品管理,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并加强对未污染土壤和未利用地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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