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大连买卖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时间:2022-05-13 22:29:27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大连买卖二手房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将自有不足五年的房屋转让给他人,其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房屋收入额减除房屋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以准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出售房屋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率的通知》(大地税函〔2009〕165号)规定,对其转让住宅的收入,按1%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转让非住宅的收入,按2%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