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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手续及流程? 房屋审批手续流程?

时间:2023-08-10 22:22:23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房屋抵押手续及流程?

房屋抵押手续及流程如下:

1、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过程。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2、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5)有效的

(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

3、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二、房屋审批手续流程?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办理建房许可证首先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

村委会受理后开会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有些地方还要办土地使用许可手续,审批流程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宅基地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3、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

4、有了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后,带着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到村委会填表审批、乡镇建房办审批、县(市)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后发给建房许可证。‍

三、房屋过户手续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产证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2、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4、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四、2021年南宁买卖房屋手续及流程?

看房合适了,售楼部会给你签合同,给你授权书,然后到房产局办理不动房产证,首付的话还要到银行去办理月供手续,详情相关手续等负责人安排通知。

五、房屋解押手续的流程?

房屋解押的手续:

1、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3、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4、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

5、到担保公司办理相应手续;

6、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六、房屋继承过户手续流程?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缴纳费用;

4、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七、定金退还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般是申请退款单,主管领导签字,送达财务部门,注意附上定金收据和说明。

八、房屋结清及解押流程?

首先需要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房贷后,持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到公积金中心出具《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

2、其次就是领取他项权利证,借款人持本有有效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解押通知单。

3、最后还需要办理解押手续,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解押手续。

4、如果你没有选择使用买家首付款来办理解抵押的话,那就意味着需要从找中介借款解抵押和找担保公司借款解抵押这两种方法中选一个,但不得不提醒你的是,一定要找个正规的公司,否则被乱收费是小,官司缠身,岂不是很麻烦。

5、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抵押贷款的房地产必须经过抵押权人(就是银行)同意才能转让或者出租。也就是说,你在转让正在抵押中的房产之前,必须先取得银行同意,否则不能买卖,仔细签订合同,必须要了解合同的内容。

6、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书面或电话申请,银行接到借款人房贷提亲还款申请后要审批。结清之后银行开具结清证明,归还他项权利证。解压只需去当地建委办理,人多的时候需要排队。所以银行还贷解抵押周期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九、退股流程及手续?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需要经过如下的流程:1、若当事人通过股权转让的退股的,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变更手续;2、若当事人通过有限公司收购其股权退股的,股东向公司请求收购股权,办理股权收购手续;3、公司解散、注销退股的,公司依法注销完成后退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收养手续及流程?

(一)收养登记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达成协议;

2、因收养类别较多,程序复杂,条件和所需证件不同。您准备办理何种收养登记,请向有管辖权的县级民政部门咨询;

3、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民法典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办理国内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如下: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领养孩子需要哪些手续和步骤

办理登记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

5.捡拾经过证明;

6.弃婴发现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证明;

7.市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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