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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时间:2023-09-16 03:32:3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二、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的关系:

一,相关联系: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法规的依据。教育法律、法规是将教育政策具体化。

二,两者区别:教育法律、法规是任何政党或集团组织无论执政与否,都可制定的,而教育法律只有统治阶级才能制定。实施的手段不同,政策是通过学习,教育实施的,而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实施的。

扩展资料:

1,教育政策定义: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2,教育法规定义:教育法规是调整教育活动和教育行政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主要指有关教育的专门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也包含其他法规中调整有关教育的各种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条文。

三、教育政策与教育法规有哪些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

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2、执行方式不同。

教育法规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执行方式主要是倚靠党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法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

3、规范效力不同。

教育法规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教育政策: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

教育政策现存问题:

1、教育政策“缺席”

所谓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时空下需要教育政策来进行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往往都是应付式的,常常是等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考虑政策制定。

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另一方面,即使政策制定后,从颁布到实行、从实行到起效也存在时滞问题。这个从无到有、从存在到有效的过程中,政策都是“缺席”的。

需要指出的是,教育政策的不均衡现象不仅仅表现为教育政策的供给不足。有的时候,政策过多、过剩也是一个问题,同样会扰乱或限制教育实践的良性发展。

2、教育政策“无能”

所谓教育政策“无能”是指,当前的教育政策不能获得预想的效果,对实践起不到规范和管理的作用。教育政策“无能”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由于问题的特殊性、政府能力、政策方案、政策工具、目标群体的接受程度等原因,教育政策有其自身的能力限度。

二是指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主观犯错的倾向,这种犯错倾向往往是因为人们或过于信奉理性、或过于感情用事、或急于办成某事、或追求某种特殊利益而不能从现实出发来考虑问题。

四、幼儿园学前教育政策规定?

一、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专门印发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在教育部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进一步确立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

这其实给所有幼教行业的发展定下基调和方向—— 学前教育公益普惠。

二、对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没有变,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行为

在此次文件中,第24条最为引人关注。其中条例明确,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针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姜瑾副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对第24条规定做出回应:对民办幼儿园支持政策没有变,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行为。

其中,姜瑾副司长进一步解释说,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文件是从这样一个定位出发,对近些年在民办学前教育领域出现的一些过度逐利的行为和乱象,提出了一定的限制性规定和要求。

这些要求实际上并不是为了限制民办教育的发展,而是对于现在经营民办幼儿园和管理民办幼儿园到底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哪些事情要规范地做,提出一个明确的规范和要求。划出红线,明晰底线,目的是更好地引导社会资金理性地投资,引导依法依规办园。

除此之外,姜瑾副司长进一步指出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在第五条和第九条,对鼓励社会力量办园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第九条提出各级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更多的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换言之,若普惠性民办园提供的学位多、质量好,其可以拿到政府更多的财政支持。

最后姜瑾副司长表态:事实上,政府对于社会资金举办民办幼儿园,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政策没有改变。希望抑制非理性、快速扩张的冲动,能够有利于更多的有教育情怀、有教育理想的人,来投资学前教育。踏踏实实、脚踏实地地举办学前教育,办优质的学前教育。

三、明确幼教分层结构:公办园大概占50%,普惠性民办园大体占30%,实现80%的目标;营利性民办园有20%的空间

为了让绝大多数的幼儿能够享受普惠性的学前教育服务,政府提出了一个双线提高的思路:一方面要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两条腿

五、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六、政策与法律法规的效用有何区别?

政策乃要点、纲领等意义; 而法律法规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以及各部门颁布的系列条文。

七、什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八、政策包括法律法规吗?

政策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由党制定,法律法规由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制定.

九、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

我国有学前教育政策和学前教育法规两种,但这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有一定的共同点,但也有他们的不同之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主要有制定主体,表现形式,实施效力等方面的区别。最大的区别还是制定主体的不同,法规是立法机关制定的,政策是政府或学校制定的。

十、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简述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1)按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纸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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