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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时间:2023-12-06 16:53:0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通海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近日,通海县召开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是全县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难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

会议指出,目前土地流转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全县各级各部门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挑起责任,深刻认识这场革命的重大意义,做到“农民对土地的命根子不能丢、通海农业不能丢、通海引领全省绿色食品牌发展方向不能丢”,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下功夫、拼全力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会议要求,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群众是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做好群众工作是推进土地流转的基础。联系乡镇和社区的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做好指导督促;4个沿湖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发挥“领头雁”作用,想思路、出新招、破难题,为开展土地流转的社区提供具体指导;工作组的同志和村组干部一定要俯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挨家挨户做实群众工作。同时,土地流转工作要围绕“环境好、政策好、保障好、基础好”等方面加大宣传,做深做细群众工作。

会议强调,要集思广益,鼓励大家大胆闯、大胆试,县、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要怀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情怀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点、资源区位优势等,提出合理规划,针对各村(社区)特点逐一分析研究绿色发展道路;各村(社区)要把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经验介绍给群众,让老百姓看到今后的发展方向,给群众算账、讲道理、讲政策、讲好处。此外,还要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完成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为打造“杞麓湖流域绿色有机生态农业示范区”奠定基础。

二、土地流转种茶,国家有政策吗?

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因地制宜

土地流转种茶可行,但国家没有明确政策。

三、济南济阳土地流转补贴最新政策?

目前(2021年),济南市济阳区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如下:

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后,流转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按照20元/亩·年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中,土地承包方可获得10元/亩·年的流转补贴,土地入股方可获得10元/亩·年的股金分红。

2. 林权流转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林地,按照每亩补贴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同时,林地流转前可按照森林生态效益实现的增量分红方式获得年度生态效益分红。

3. 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型农业经营主体予以单独奖励。在土地流转合同期满后,按照农村劳动力保障金的标准,对大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每位从业人员奖励一定的资金。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当地政策法规来确定。如需了解更具体的信息,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当地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咨询。

四、国家土地政策最新规定?

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五、流转土地新政策?

新政策:1、加快土地确权

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2、规范土地流转

但目前土地流转存在农民自行流转多、报村和乡镇批准备案少,口头协议流转多、签订书面合同少等诸多问题,尽快制定土地流转政策,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迫在眉睫。各地政府应逐渐严格土地流转管理,规范流转程序,完善合同管理,流转合同标准化,流转期限不得超过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年限。一旦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几年各省市因土地流转引发的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3、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中央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第一条就是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就意味着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仍然必须坚守,同时现有耕地面积必须保持基本稳定。在农地流转不断扩大及建设新型现代农业的新形势下,国土资源部将会继续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同时探索新形势下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创新,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4、搭建土地交易平台

伴随着土地流转制度出台,加快了各地相继实施农地流转试点,就直接促进农村产权交易所的成立,为农地入市搭建平台,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管理服务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搭建县乡村三级宽带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公开土地流转信息,加强对流转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及时为广大农户提供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合同制定、纠纷仲裁、法律援助等服务。

5、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

2014年号文件已经开始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将是盘活农村资源的契机。一旦土地能实行规范化流转,那么抵押贷款就成为可能,土地就能产生增值。同时让农地在生产、生活中可创造更宽松的经营渠道,激发一批承包大户的积极性。开展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了种植大户因资金短缺不能满足规模种植需要的问题,有效破解了种田大户发展的资金"瓶颈"难题,促进了农业产业集约化经营。而且有助于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促进了农村地区加快对耕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进度、完善农村耕地流转市场及健全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农村体制机制创新,并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

6、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农地入市有两个前提,第一它必须是经营型的建设用地,第二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针对已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政府要在夯实土地权能的同时改革征地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建立科学的、多元的征地补偿制度、保障和就业制度。农业创富者们也希望通过转变政府职能,能为城乡土地的流转建立一个统一的交易服务平台。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并表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应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7、推进城镇化建设

在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背景下,作为农民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本可为农民进城提供第一笔资金,但在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宅基地的流转仍受到诸多限制。允许流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这将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虽然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主线之一,但目前宅基地管理依然停留在城乡二元结构的思维框架内。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既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城镇居民。从物权平等的角度看,限制农村宅基地流转的主体范围缺乏正当依据。

六、吉林农村土地流转最新政策?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七、国家承包土地最新政策?

1.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进行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2.严格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同的管制目标和管制强度,还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得到提高。

3.加强宅基地的管理,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4.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八、农村土地流转国家补贴政策有哪些?

补偿标准: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九、流转过的土地怎么确权政策?

已经流转的土地可以确权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6号)等法律政策,对农户已流转的承包地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以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承包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就土地流转意向达成一致,补签土地流转合同后,由当事人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按照合同约定,对土地流出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定给土地流入农户,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土地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

2、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的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原承包农户,以原承包农户为承包经营权主体,按照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

十、农村的土地流转有什么政策?

1、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

2、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创新,支持基层先行先试,靠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3、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4、坚持经营规模适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确保农地农用,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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