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宣传职责?
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承担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审批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对外发布新闻通稿及协调指导全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和公安影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发展与新闻媒体良好的联谊关系。
3、通报阶段性公安中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用正面宣传占领新闻主渠道,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4、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民警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积极向局党委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参谋作用。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刊物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
2、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行政装备科,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4、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5、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