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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如何?

时间:2024-05-10 06:04:16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如何?

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以国家法规为准绳!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能出现的,所有的地方法规在制定的时候都要依据国家法规,依据宪法,不能违反。

但有一种情况,就是地方法规制定的时候和当时的国家法规不冲突,但随着国家发展,法规不断的完善,制定了新的国家法规,这种情况下有可能部分地方法规会与国家法规冲突,此时应该以国家法规为准!

二、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地方性法规无效,要废止或尽快修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三、摩托不能上高速与国家法规冲突吗?

不冲突。目前全国已有 北京、辽宁、湖北、海南、贵州、新 疆、云南等五分之一的省、市高速公 路对摩托车开放。

中国摩托车能上高速的省份有福建省、陕西省、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倡骑行者在骑摩托车上高速前耐心了解,贸然上高速可能会有危险,确认能上高速后进而上高速。

四、地方性劳动法规与国家劳动法相冲突时以哪个为准?

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产假少于90天的与全国性法规相抵触,属于无效,应以全国性的法规为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产假高于90天的(比如100天)与全国性法规不抵触,以地方性法规为准。关键看地方性法规是否与全国性法规相抵触。全国性法规明令禁止的,地方性法规不得规定,全国性法规没有禁止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

五、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冲突时,怎么解决?

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冲突时,先报务院(制室)若务院认定应适用性规则适用性规,若务院认定应适用行政规则能自行决定应报全委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五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六、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了要怎么废除?

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国家法律,也就是说地方法规应该进行修改,把持与国家法律一致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七、当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该如何解决?

作为社会成员,应该努力学习,积极服务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当部门现章与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时,都门规章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八、地方性法规与法律冲突如何适用?

地方法律与国家法律冲突怎么办

不同机关制定的效力相同的法律规范之间的规定不一致的解决机制。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九、地方性法规比国家法规严苛,应该按哪个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六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十、当法律同地方性法规发生冲突是该如何决定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不管是属于浙江省的地方法规还是属于地方政府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比如浙江省卫生厅颁布的文件),前者的法律效力明显高于后者,前者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后者与前者相冲突、相抵触的部分无效,前者已经规定的部分,后者只能在前者规定的范围内去进一步细化,儿不能逾越,否则,超过部分无效。在处罚时,必须注明处罚依据的条款,前者应放在前面。 在在作出处罚文书时,必须先以上位法为依据。你可以这样表述: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某某条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某某条款规定给予某某处罚。但应注意,后者必须不能与前者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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