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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规章与市级的法规,谁的效力层级高?

时间:2024-05-14 00:26:1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省政府规章与市级的法规,谁的效力层级高?

二者之间没有效力高低之分。

区别各层次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低只需记住一句话“上级优于下级,行政法规除外”

省政府和市人大没有隶属管理,故其发布的法律文件无效力高低之分。

二、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1.宪法;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三、法规和规章的效力谁大?

答:法律法规效力应法律大。 

  1.概念含义不同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3)规章,是指有规章制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并以法定方式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

狭义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2.制定主体不同

(1)法律一般是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民法、刑法等。

(2)法规,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范性文件一般指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效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3.效力等级不同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5)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互有交叉,无法比较。

四、上级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下级的地方性法规吗?

看这条法规就明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条:第3款: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1、除了省以外,只有较大的市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和上级政府规章冲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处理

五、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高?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依据:

1、《立法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六、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等级?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效力是相同的。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的部委制定的,调整某一行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是由省一级的或者省会城市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常会会制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七、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哪个法律效力更高?

主体不同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行政法规由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3. 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个直属机关(央行、审计署等)制定。法律效力不同在三者中 行政法规效力最高 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未明确规定 但国家设定了裁决机制。遇到具体效力冲突由人大常委或国务院裁定。但根据《行政立法法》第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及第八十二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全县范围内实施。从法律推论来讲,地方性法规高于行政规章。能力有限,供参考。

八、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哪个效力大?

法规适用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九、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是怎样的?

法规适用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十、为什么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我国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效力层级和地域范围特性,按照法的效力层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这七大类,并且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国务院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因此其制定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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