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编制依据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24-06-03 01:11:0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编制依据都有哪些?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一直是企业报表编制的一个难点,如果对所有的会计分录,按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要求全部调整为收付实现制,这等于是重做一套会计分录,无疑将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许多财务人员因此希望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大主表来编制出现金流量表,这是一种奢望,实际上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无法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还需要根据总账和明细账获取相关数据。

首先填列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各项目,并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第二填列主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三填列主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计算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计算公式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难点在于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在企业业务中相对较少,财务数据容易获取,因此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容易填列,并容易确保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结果正确,从而根据该公式计算得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容易确保正确。

这一步计算的结果,可以验证主表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项目是否填列正确。

第五填列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第六最后填列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计算的结果进行验证,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由于本项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是倒挤产生,因此主表和附加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相等的,从而快速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二、编制的过程是什么?

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

1、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2、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