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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首套、二套房契税的问题

时间:2022-06-07 09:57:32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确实把原住房出卖,并已过户给人家,那么在办理《住房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即首套房证明时,将显示无房信息,契税按首套房政策交纳。
契税首套房144平米以上3%,144-90平米1.5%,90平米及以下1%,二套房一律3%

常州限购吗

法律分析:限购。常州房产限购最新政策,常州外地人限购区域:
1、购买商品房(包括二手房),产权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2、非常州市户籍限购1套;
3、购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支付比例为50%;
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贷款购买住房,支付比例为30%。
5、加强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管理,注销所涉房源需在常州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公示期间不得重新备案。
6、加强二手房交易税管理,对二手房实施计税评估交易,规范二手住房交易税收征管。7、加强商品住房价格,新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调整周期不得低于2个月。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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