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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新政策对买房人有什么影响吗?

时间:2022-06-16 18:00:4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提高二手房交易税费,最受伤的就是买房人。事实上,按国家规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都应该由卖方承担的。中介费等费用应该由买卖双方分担,但在实际二手房买卖中,几乎所有额外费用均由买房人承担。个人感觉不管二手房购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现在二手房市场是典型的卖方市场。所以无论增加什么税费,最后都由购房人买单的。

目前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有何规定?应该交纳多少?

  《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8月1日开始执行。这是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繁荣而采取的重要调控措施,直接关系到普通居民的房产交易,受到了广泛关注。
  新华社北京8月2日专电 8月1日是二手房转让缴纳个税细则实施的头一天。当天北京市地税局发出通知,对新政策实施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最重要的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转让二手房时,既可以按照房屋转让差价的20%计征个税,也可以按照核定方式,即转让价格的1%计征个税,两种方式市民可以任选其一。
  例如,购买价格是100万元的房产,如果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那么卖房人在向地税局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既可以按照120万元转让价的1%,即1.2万元申报;也可以提供当初购房的原始发票等证明文件,以转让价120万元减去房屋原值100万元、减去房屋当初购买时缴纳的契税3万元、减去装修费用5.4万元、减去此次转让缴纳的营业税6.6万元,即可按差价5万元的20%申报个人所得税1万元。
  北京市地税局1日在通知中明确: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二条规定从8月1日起执行,是指对房屋原值的确定以及扣除合理费用的政策开始执行的时间,而不是征收与不征收的时间界限。
  青岛市地税局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采取了有效措施,制定了《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暂行办法》。针对近期国家出台的新规定,及时完善措施。上半年,全市个人出售住房交易面积达1463173平方米,交易收入额为445691万元,其中享受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住房交易面积341441平方米,占总交易面积的23.33%,收入额为97057万元,占总收入额的21.77%。
  1日上午11点,上海市地税局发布的《关于本市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操作意见》(下称《操作意见》)被送达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文件将与税务总局通知互相参照,构成上海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最终的实施细则。
  《操作意见》的核心内容:无法出具原值凭证的房产,普通商品房按全额1%征收,非普通商品房按全额2%征收。其他符合108号文件规定的个税缴纳类型的交易,按差额的20%征收。

关于房产税收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   
房产税

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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