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民法典规定房子有居住权,现在能买二手房吗?会不会有人有居住权?

时间:2022-06-21 16:13:25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什么叫居权。我给大家简单讲一下例子,比如某男A,有一座独立房产的房子。后与某女士B登记结婚,两人就生活在这房子内。若干年后,男A去世,留下女士B一人。由于男A生前个人欠外债,如今要以其房子抵债,但由于其妻B现仍居住在这里,而且别的地方再沒有可以居住的地方,如坚持要B搬出,她就有可能流落街头。这就是一个居住权问题。按现在政策就是,你施行你要债的权力,但不能剥夺别人的居住权力。只有这座房子很值钱,卖掉后,在还债之后还有钱给女士B租房居住时,方可拍卖房子抵债。

所以现在买二手房,一定考虑房子会不会有人到时提出有居住权问题。就象用二手房作抵押到银行贷款,银行会要求你全家所有人员签字同意,缺一不行,就是怕到最后万一要拍卖房子时,有人提出有居住权,那么就拍卖不成了。在法院判案时,房子称不动产,对那些正在居住的房子,一般不列为执行物的。就是怕侵犯了有人的居住权。所以买二手房时别怕麻烦,多问一下各种情况沒毛病。

你好,这个问题确实需要引起重视,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什么是居住权?我们知道,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民法典新设立一项物权即居住权。用通俗的说法就是,虽然不是房屋的所有人,但是却可以在该房屋内居住的权利。这种情况一般通过协议的方式取得,居住权的取得一般是无偿的,而且通常会是终生享有。

这种权利不是租赁关系中的承租权,承租权只是债权,而居住权是一项用益物权,在法律上,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居住权比承租权具有更大的稳定性。

买卖二手房,会不会买到带居住权的房子?如果买到带居住权的房子,由于居住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项物权,也就意味着买房人不能要求居住权人搬走,通常需要居住权到期(往往是居住权人去世)才能完整地不受限制地享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如果购房人以市场正常价格购的房屋都带有居住权,必然是吃亏的。

在民法典时代,随着居住权制度的普及,购买二手房买到带居住权的房子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但是也完全可以避免的。

因为居住权需要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才生效,没有办理登记的,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买房人在购买房子的时候,与卖房人到房屋登记部门查询确定是否登记有居住权再作决定,即可避免这种情况发生,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条款中由卖方作出承诺同时约定违约责任的方式,一般也可以起到防范此类情况发生的作用。

以上,供参考。

律师视角看世界,案件背后析法理。欢迎关注@文金发律师,多学法,少吃亏。

二套房交易政策有哪些

若通过我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