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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哪些 买卖双方存在哪些差别?

时间:2022-08-17 11:39:3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根据我国关于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购二手房与转让二手房都需要交纳各种税费。至于哪些税是买方要交,哪些又是卖方交当然也有相关规定了,这关乎与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二手房交易买卖双方交什么税。

买方税费种类:

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税费种类:

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价格的1.2倍以下。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

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转让收入为实际成交价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所谓合理费用,指的是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

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征税。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经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其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以上回答发布于,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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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政策

中国房地产政策如下:
1、国八条;
2、京十五条;
3、金融房贷紧缩政策;
4、征收房产税政策。
房地产是一个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概念,是由建筑物与土地共同构成。土地可以分为未开发的土地和已开发的土地,建筑物依附土地而存在,与土地结合在一起。建筑物是指人工建筑而成的产物,包括房屋和构筑物两大类。
房地产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地产的开发和再开发,如征用土地、拆迁安置、委托规划设计、组织开发建设、对旧城区土地的再开发等;
2、房地产经营,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房屋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活动;
3、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估价和经纪代理、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
4、房地产的调控和管理,即建立房地产的资金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制定合理的房地产价格,建立和健全房地产法规,以实现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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