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法规

南京的买房政策

时间:2022-09-17 06:31:42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购房补贴政策细则:


  买房人所购普通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含),购房补贴金额为契税完税证上实缴金额的1%;


  所购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之间,购房补贴金额为契税完税证上实缴金额的0.5%。


  对购房补贴1%和0.5%的测算,按照南京财政局契税征收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证,上面所实缴的金额,测算购房补贴。


  2009年1月1日起南京购房享契税优惠


从2009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购房的买房人,都可享受契税优惠:商品房以购房合同鉴证时间为准,二手房须以送件及合同签订时间同时满足为准。同时,二手房转让营业税“5年改2年”、个税贴补40%也从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之间。


  优惠期限1月1日至12月31日


  南京市房产产权市场处人士表示,按照省、市调控楼市意见的精神,144㎡以上的高档房实际契税为房价的2%(税率3%,南京补贴1%),90-144㎡的普通住宅实际契税为0.5%(税率1%,南京补贴0.5%),90㎡以下“零契税”(税率1%,南京补贴1%)。另外,南京商铺等非住宅将按3%来交契税。他表示,和二手房转让“5年改2年”营业税的政策一样,这一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想买二套房,请问南京第二套房贷款政策是什么

可通过招行尝试申请贷款,首付比例及贷款金额具体要以当地监管政策为主,建议详询当地分行客户经理。请您致电95555选择3个人客户服务-3-3-8进入人工服务提供所在城市查询贷款经理电话。

请教在南京二手房过户和拆迁补偿政策

1.你父母的房子不是产权房,是租赁权的房子吧?拆迁时,所有的实际承租人都可以享受拆迁款。
2.你父母离婚是协议离婚的吧?你父母对老房子有约定吗?如有,该约定是有效的;没有约定,该老房产属于未分割财产。
3.“离婚不足2年,就不能视为是两个家庭,从而不能分得经济适用房或中低价商品房。”这个期限是某些拆迁人自定的规定,不合法的。
4.你和你母亲都是有房户,并且你的拆迁款估计远高于10万了,还要看你拆迁的性质是商业的还是社会公益的,所以经济适用房有难度了,中低价还有一点可能。
5.把你名字从新房产证上删除,没意义,你这种行为是恶意规避政策。
6.你妻子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拆迁办在实际操作中,不是这样认为的,他们会认为你有房。
你的问题太多了,下次少一点,就会有人回答你了。

南京买房政策

南京买房政策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这三个区域范围内,政府已经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该政策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该居民家庭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四、新的住房政策更好的迎合了南京市住房需求,也有利于进一步调节房价。
《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交易管理,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交易管理,包括对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抵押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房地产交易活动的管理。
第四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机关)是本市房地产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复杂的房地产转让由市房管机关会同国土部门进行管理。区、县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房管机关)按权限分工负责所辖区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市、县房管机关委托,负责房地产交易的日常管理工作。国土、建设、规划、工商、财政、物价、国资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房管机关做好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