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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二手房政策

时间:2022-09-30 11:24:1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法律分析: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法律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四条 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第五条 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第九条 逐步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参考价格发布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行为。

西安市二手房政策

法律分析:1、从市外迁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2、住房限购区域内,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二手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满5年的方可上市交易。

3、将“刚需家庭”无住房转让记录的年限要求调整为购房前48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西安二手房贷款政策

西安二手房贷款相关政策如下 :― 贷款期限: 20年 房龄+贷款年限的最大值: 2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最大值: 60年 贷款类型: 浮动 贷款利率: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25%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57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2.75% 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3.025%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2.75%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3.025%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2.75%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3.025% 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般要求已正常缴存一年以上或其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二年以上); (4)购买全部产权自用住房并己交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5)同意用所购的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为保证人; (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

法律依据: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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