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内容(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内容和特点)
一、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二、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列举如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三、中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主要内容?
中职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内容如下: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四、党团教育内容有哪些?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党史国史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内容。
五、HSE教育有哪些内容?
HSE教育内容有:
1.每月对员工进行3次HSE教育活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和春夏秋冬四季变更时进行有针对性的HSE防范教育。
2.及时传达上级有关HSE管理的指示精神,组织员工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增强HSE防范意识。
3.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HSE培训及考核。
4.对进站维修、施工的临时人员,在作业前进行HSE教育,并与施工队伍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5.每年按要求签订全员《HSE承诺书》。
六、心理教育有哪些内容?
学习心理指导,智力训练,情感教育,性格教育。
七、党课教育内容有哪些?
党课的内容有:
1.
马克思列宁主义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教育。
2.
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3.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鼎势任务、国情教育;
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5.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6.
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
7.
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重点学习党章和时政分析。
八、品格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级“专注——有序——友善——诚实——感恩——真诚”;
第二级“责任——坚持——主动——守时——忠诚——宽容”;
第三级“勤奋——创意——热情——明辨——谨慎——勇敢”;
第四级“守信——节俭——尊重——怜悯——勤劳——智慧”。
九、中班礼仪教育内容有哪些?
1、入园离园礼仪(主动和老师、幼儿、家长问好、道再见)
2、课间盥洗礼仪(照顾自己、谦让、物归原处……)
3、教学活动礼仪(学会倾听、积极动脑、发言举手……)
4、户外活动礼仪(排队、上下楼梯不推挤他人、不扒护栏、行进时有事需先出列、遵守游戏规则、在规定范围内活动、集合解散听口令、不趴堆、游戏时要谦让、玩过的玩具送回原处……)
5、进餐礼仪(餐前洗手、不挑食、不抢食、进餐不说话、不浪费、不发出吃东西的声音、自己送碗筷、饭后擦嘴漱口……)
6、午睡礼仪(叠好的衣物有定处、午安礼、睡间礼、起床整理……)
十、安全教育内容有哪些?
在马路上行走或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参加集体劳动,一定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要事先了解该项劳动的安全常识,未经老师允许不得进入危险部位。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如硫酸、农药等,不随便触摸、玩弄电器及开关等。
扩展资料
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