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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要求呢(幼儿园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要求呢英语)

时间:2023-05-26 05:31:42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强制戒毒都有哪些相关的要求呢?

2011年公安部第117号,新出台了《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也纷纷出台了本地区的强制戒毒所探视、会见工作制度,大体的内容都差不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制戒毒所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戒毒学员,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   二、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劝解的,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   三、亲朋、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探访戒毒人员,必须先交纳当月伙食费,办理探访手续,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探访。   四、民警应查看探访人员身份证、工作证落实其真实身份后,办理探访,会见手续送所领导审批,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会见。   五、探访、会见必须在会见室进行,探访人员不准谈论案情,不准传递任何物品,不准将手机交戒毒人员使用,制止不听的予以扣留。   六、探访人员所送物品应逐件检查,严禁铁制品、玻璃制品等其他违禁品流入戒毒区,所收物品应详细登记,交内班送达、签收。   七、探访、会见每周二次(具体时间,各有规定)会见限时为每人十分钟(具体时间也各有不同),外值班民警应在场监督,组织实施。   八、探访、会见应逐人顺序进行,不准将多人一次放进会见,严禁无手续探访、会见。   九、探访会见应制做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所有数据。   建议:如果不是所里登记的亲属或律师等法定可以会见的人员,其他人一般是不给见面的。如果你想会见,找找所里的领导,说明一下情况,只要有利于当事人的戒毒工作,所里一般是会同意会见的。最好是准备花点钱了。   附:最新的《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入?所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毒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医?疗   第四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教?育   第五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   第五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以及戒毒成功人员协助开展教育工作。   第五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引导戒毒人员坦白、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戒毒人员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转递给侦查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证并反馈查证情况。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予以奖励,并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动员、劝导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出所后进入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积极联系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向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术、文化教育培训。   第七章?康?复   第五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进行体能训练。一般情况下,每天进行不少于二小时的室外活动。   第五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康复训练。   第五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戒毒需要和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康复劳动时间每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小时。   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强迫戒毒人员参加劳动。   第六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劳动场所和康复劳动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开展有碍于安全管理和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项目。   第六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一)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二)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三)购置劳保用品;   (四)其他必要开支。   第八章?出?所   第六十二条?对需要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三条?对外地戒毒人员,如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变更执行场所,将戒毒人员交付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第六十五条?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监管场所、羁押场所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六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以下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   (一)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的;   (二)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的;   (三)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不被接收的;   (四)所外就医的;   (五)变更为社区戒毒的;   (六)脱逃或者请假出所不归的;   (七)脱逃被追回后在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的。   第六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妥善保管戒毒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副本、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结果文书、戒毒人员登记表、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病历、奖惩情况记录、办案机关或者律师询问记录、诊断评估结果、探访与请假出所记录、出所凭证等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产生的有关文书及图片。   戒毒人员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对外提供戒毒人员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对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吸毒成瘾人员,本级公安机关没有设立拘留所或者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代为执行。   第六十九条?有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接收自愿戒毒人员。但应当建立专门的自愿戒毒区,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自愿戒毒的规定管理自愿戒毒人员。   对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等级化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本级。   第七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文书格式,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200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的《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甲级防火窗的相关要求有哪些?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强度使其足以保障构件完整性和稳定性的钢框架或木框架。

(2)钢框架与压条可选用镀锌钢板或不锈钢板。其选材标准符合GB12955《钢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中5.1条的规定。

(3)木框架与压条其选材料标准应符合GB14101《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1]中5.1.1条的规定。

(4)钢、木框架内部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选用不影响防火窗耐火性能试验合格的产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层数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与防火玻璃之间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难燃材料,火灾时能起到防火隔烟的作用。

(7)五金配件应为经检测合格的定型配套产品。

(8)防火窗启闭装置:必须具备温度感应释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体化的(闭窗器),分体化的(熔断装置)。

三、海鳗的相关种类有哪些呢?

鳗鱼种类:

欧洲鳗Anguilla anguilla日本鳗Anguilla japonica白鳗 澳洲鳗Anguilla australis黑鳗 非洲鳗Anguilla mossambica鲈鳗Anguilla mormorata菲律宾鳗Anguilla mormorata新西兰鳗Anguilla dieffenbachi印尼鳗Anguilla bicolor Pacifica鳗鱼在全世界有18种。

鳗鱼在全世界有18种,其中台湾有日本鳗、鲈鳗、西里伯斯鳗和短鳍鳗四科,但是只有日本鳗最多,其它三种都甚少见。

鳗鱼苗不能用人工繁殖来培育,这主要是因为鳗鱼有很特别的生活史,很难在人为环境下来模拟。

日本鳗在淡水的河川里长大为成鳗,到了夏天就开始降海洄游,也就是由河川游到海洋去产卵,和鳟鱼、鲑鱼由海洋中游回河川去产卵的溯河洄游正好相反。

它的产卵场远在几千公里以外介于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纳群岛中间的深海。

科学家发现这个产卵场主要是因为在这里采获很多它刚孵化的仔鱼。

四、有哪些防火要求呢?

(1)仓库保管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及灭火方法,要严格按照其性质、灭火方法、包装、储存灭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在一起。

(3)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品。即垛与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m;垛与墙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5m;垛与梁、柱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m。

(5)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6)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保无火种等隐患后,才允许入库。

(7)库房门窗等应当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8)库房内的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w,并且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9)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0)库房管理人员在每日下班前,应对经管的库房巡查一遍,确保无火灾隐患后,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11)随时清扫库房内的可燃材料,保持地面清洁。

(12)严禁在仓库内兼设办公室、更衣室、休息室或值班室以及各种加工作业等。

五、幼儿园老师有哪些要求?

一、幼儿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高度的事业心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党,拥护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专政、拥护改革开放,能够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政治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这是幼儿教师最起码的政治素质。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幼儿,立志献身于幼儿教育事业。这是幼儿教师必须具备职业政治素质。

(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良好的语言文化修养。

1、具有多学科的知识结构,其知识水平可以广不而深,即懂得的知识要多,知识面要宽,对幼儿的求知和提问能做到有问必答。

2、幼儿教师应该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普通话应该达到国家一级乙等以上水平。另外还要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讲读能力,能胜任对幼儿的语言教学。对汉字结构和笔顺的书写要准确无误,字体要流畅、美观,这是幼

儿教师业务素质的最基本内容之一。

(三)较好的艺体教学及组织幼儿艺体活动的能力

1、音乐方面要掌握基本的乐理知识,具有识谱和创作简易歌曲的能力。在教学方面要具有边弹边唱、伴奏、演唱歌曲的能力和音乐教学的技能技巧。

2、舞蹈方面要掌握幼儿舞蹈教学的基本理论和教学的技能技巧,要具有舞蹈创编、表演、编排能力。

3、美术方面要掌握基本的美术教育的理论和技能,要具有绘画剪纸、折纸、泥塑创作技法。

4、具有较好的体育活动能力,掌握对幼儿体育教学及组织幼儿体育活动的技能技巧。

(四)通晓幼儿教育科学理论和各种课程的教学技能

1、熟悉并掌握幼儿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理论,了解当前的各种幼儿教育模式,具有参与幼儿教育改革和教育科研活动的能力。

2、熟练掌握幼儿智力训练的各种教育技能及各科教学法,能有效利用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其兴趣和爱好,以创造性的教学方法开发幼儿的智力。

3、具有较好的组织和管理才能,能管理和组织好班级活动,有效进行集体教育。

4、掌握幼儿卫生保健理论,懂得营养学和常见病,传染病和外伤的简易处理知识。

(五)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1、性情稳重、大方而不易急躁,活泼开朗,为人和气,情绪稳定,不易激变

2、办事认真、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观察力,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3、意志坚强,能吃苦耐劳,敢于向困难做斗争。

(六)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礼貌行为习惯。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感强。与同事团结友爱,集体主义感强。

2、品行端正、诚实勇敢、勤劳、朴实、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大公无私,堪为师表。

3、生活习惯文明,行为举止、待人接物

文明合礼,能自觉做到“五讲四美”并且以身作则为幼儿做出表率。

4、组织纪律性强,有较严格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

六、幼儿园早操要求有哪些?

幼儿园早操要求有简单易学、贴近幼儿生活、循序渐进,以及注重动作规范等要求。其中,简单易学是为了让幼儿能够轻松学习早操,达到动作协调的效果;贴近幼儿生活则是为了使早操更加贴切幼儿的日常生活,容易接受;循序渐进的要求是为了让幼儿能够逐步掌握早操动作,避免急于求成而引发意外伤害;注重动作规范则是为了让幼儿在学习的同时也养成良好的姿势习惯,有益身心健康。除了上述要求,幼儿园早操还要强调安全,确保幼儿在进行早操时不会出现危险情况,同时也要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促进身体健康发展。

七、申请新加坡幼儿园入学年龄要求有哪些呢?

新加坡小孩入学年龄为7周岁。新加坡小学为六年,

八、无线相关专业术语有哪些呢?

LAN局域网

WAN广域网

UTP非屏蔽的双绞线

STP屏蔽的双绞线

ATM

异步传输模式

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CSMA/CD载波侦听多路访问方法

MSAU多站访问单元

ATM异部传输模式

PVC永久虚拟回路

Hub集线器

PSTN公共交换电话网

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

ADSL非对称数字用户线路

Bridge网桥

Switch交换机

Router路由器

Gateway网关

VPN虚拟专用网络

PRI主数率接口

BRI基本数率接口

MAC媒体访问控制

OSI开放式系统互连

TCP/IP

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

IPX/SPX网际数据包交换/系列数据包交换

FTP文件传输协议

SMTP简单邮件传输协议

TCP

传输协议

IP网际协议

AppleTalk可路由协议组

IrDA红外线数据协议

SLIP串行线路网际协议

PPP

点到点协议

PPTP点到点隧道协议

L2TP第二层隧道协议

IPsecInternet协议安全

NetBEUI

NetBIOS增强型用户接口

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

UDP用户报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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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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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S域名系统

WINSWindowsInternet名称服务

UDP用户数据报协议

CRC循环冗余码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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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PA自动私有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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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类域内路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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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s目录林的组织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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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访问控制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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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ME安全的多目标邮件扩展

TLS传输层安全

PAP密码认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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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L数字用户线路

CableModem电缆调制解调器

L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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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S网络文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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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etswitching分组交换

DARPA(Defense

AdvancedResearchProjectsAgency)国防部高级计划署

NetworkFileSystem

网络文件系统

activehub活动集线器

thick粗缆

thin细缆

twistedpair

双绞线

repeater中继器

bridge网桥

gateway网关

router路由器

frame

collision冲突

FDDI(FiberDistributedDataInterface)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fiber

opticcabel光缆

PAD(packetAssemblerDissmbler)分组装拆器

FrameRelay

帧中继

FRAD(FrameRelayAccessDevice)帧中继访问设备

ATM(AsynchronousTransfer

Model)异步传输模式

QoS(QualityofService)服务质量

Packetradio分组无线网

Terminal

NodeController终端节点控制器

InternetProtocol网际协议

routing

路由选择

internetworking网络互连

IPaddressIP地址

dottedquadnotation

分四组表示法

hostnameresolution主机名解释

SLIP(SerialLineIP)串行线路IP

CSLIP

(compressedSLIP)压缩的SLIP

PPP(Point-to-pointProtocol)

点对点协议

TCP(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

Port端口

endpoint

未端点

UserDatagram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

IETF(InternetEngineeringTaskForc)

因特网工程任务组

AssignedNumbers已分配号码

Well-knowService知名服务

BerkeleyScoket

Library伯克利套接字库

NovellNCPNetWare核心协议

DDE(DeviceDriver

Interface)设备驱动程序接口

Murphyslaw墨菲法则

TFTP(trivialfiletransferservice)

普通文件传输服务

MTU(MaxworkTransferUnit)最大传输单元

NIC(NetworkInformation

Center)网络信息中心

octets位组

broadcaseaddress广播地址

defaultroute

缺省路径

loopbackaddress回送地址

loopbackinterface回送接口

ARP(Address

ResolutionProtocol)地址解释协议

RARP(ReverseAddressResolutionProtlcol)

反向地址解释协议

autonomoussystem自治系统

subnet子网

netmask网络掩码

subnetmask

子网掩码

subnetting子网划分

internaldivision内部分割

routingdaemon

路由后台程序

internalrouting内部路由协议

RIP(RoutingInformationProtocol)

选路信息协议

externalroutingprotocol外部路由协议

EGP(ExternalGateway

Protocol)外部网关协议

BGP(BorderGatewayProtocol)边界网关协议

hop跳数

metricvalue

度变量

ICMP(InternetControlMessageProtocol)因特网控制报文协议

protUnreachbale

(端口不可达)

Redirectmessage重定向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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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olver

解释器

NIS(NetworkInformationSystem)网络信息系统

DomainNameSystem域名系统

base

address基地址

autoprobing自动探测

interruptrequestline

中断请求线

IRQ(interruptrequestnumber)中断请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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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

-作者:

网液2004年09月12日,星期日13:35 回复(0)| 引用(0)加入博采

网络技术术语

一些网络术语的解释

LAN

局域网

WAN广域网

UTP非屏蔽的双绞线

STP屏蔽的双绞线

ATM异步传输模式

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CSMA/CD载波侦听多路访问方法

MSAU多站访问单元

ATM异部传输模式

PVC永久虚拟回路

Hub集线器

PSTN公共交换电话网

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

ADSL非对称数字用户线路

Bridge网桥

Switch

交换机

Router路由器

Gateway网关

VPN虚拟专用网络

PRI主数率接口

BRI基本数率接口

MAC媒体访问控制

OSI开放式系统互连

TCP/IP传输控制协议/网际协议

IPX/SPX

网际数据包交换/系列数据包交换

FTP文件传输协议

SMTP简单邮件传输协议

TCP传输协议

IP网际协议

AppleTalk可路由协议组

IrDA红外线数据协议

SLIP串行线路网际协议

PPP点到点协议

PPTP

点到点隧道协议

L2TP第二层隧道协议

IPsecInternet协议安全

NetBEUINetBIOS增强型用户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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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G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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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

循环冗余码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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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DR无类域内路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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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k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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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ck

粗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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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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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ision冲突

FDDI(FiberDistributedData

Interface)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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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packetAssemblerDissmbler)

分组装拆器

FrameRelay帧中继

FRAD(FrameRelayAccessDevice)帧中继访问设备

ATM

(AsynchronousTransferModel)异步传输模式

QoS(QualityofService)服务质量

Packet

radio分组无线网

TerminalNodeController终端节点控制器

InternetProtocol

网际协议

routing路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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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dressIP地址

dottedquad

notation分四组表示法

hostnameresolution主机名解释

SLIP(SerialLineIP)

串行线路IP

CSLIP(compressedSLIP)压缩的SLIP

PPP(Point-to-pointProtocol)

点对点协议

TCP(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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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point

未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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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E(DeviceDriver

Interface)设备驱动程序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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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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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adcaseaddress广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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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P(Address

ResolutionProtocol)地址解释协议

RARP(ReverseAddressResolutionProtlcol)

反向地址解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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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netmask

子网掩码

subnetting子网划分

internaldivision内部分割

routingdaemon

路由后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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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P(ExternalGateway

Protocol)外部网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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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ricva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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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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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ruptrequestline

中断请求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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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ac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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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液2004年09月12日,星期日13:33 回复(0)| 引用(0)加入博采

网络技术术语

LAN局域网

WAN

广域网

UTP非屏蔽的双绞线

STP屏蔽的双绞线

ATM异步传输模式

FDDI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CSMA/CD

载波侦听多路访问方法

MSAU多站访问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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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永久虚拟回路

Hub集线器

PS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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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MPInternet控制报文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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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冗余码校验

DHCP动态主机配置协议

APIPA自动私有IP地址

CIDR无类域内路由选择

URL统一资源定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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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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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E通信安全机构

OUs目录林的组织单元

PKI公用密钥基础结构

ACE访问控制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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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ME安全的多目标邮件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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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O组策略对象

DSL数字用户线路

CableModem电缆调制解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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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S网络文件系统

pack

分组

packetswitching分组交换

DARPA(DefenseAdvancedResearch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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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workFileSystem网络文件系统

activehub活动集线器

thick

粗缆

thin细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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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eway

网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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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me帧

collision冲突

FDDI(FiberDistributedData

Interface)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fiberopticcabel光缆

PAD(packetAssemblerDissmbler)

分组装拆器

FrameRelay帧中继

FRAD(FrameRelayAccessDevice)帧中继访问设备

ATM

(AsynchronousTransferModel)异步传输模式

QoS(QualityofService)服务质量

Packet

radio分组无线网

TerminalNodeController终端节点控制器

InternetProtocol

网际协议

routing路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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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dressIP地址

dottedquad

notation分四组表示法

hostnameresolution主机名解释

SLIP(SerialLineIP)

串行线路IP

CSLIP(compressedSLIP)压缩的SLIP

PPP(Point-to-pointProtocol)

点对点协议

TCP(TransmissionControlProtocol)传输控制协议

Port端口

endpoint

未端点

UserDatagramProtocol用户数据报协议

IETF(InternetEngineeringTaskForc)

因特网工程任务组

AssignedNumbers已分配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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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E(DeviceDriver

Interface)设备驱动程序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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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FTP(trivialfiletransfer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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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U(MaxworkTransferUnit)最大传输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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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P(Address

ResolutionProtocol)地址解释协议

RARP(ReverseAddressResolutionProtlcol)

反向地址解释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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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net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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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netmask

子网掩码

subnetting子网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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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tingda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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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P(BorderGatewayProtocol)边界网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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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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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口不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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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器

NIS(NetworkInformationSystem)网络信息系统

DomainNameSystem域名系统

base

address基地址

autoprobing自动探测

interruptrequestline

中断请求线

IRQ(interruptrequestnumber)中断请求号、

block块

九、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十、石方开挖有哪些要求呢?

正确的答案及回答如下:

1根据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石方开挖必须按照分层开挖,先撑后挖。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挖出来的土石方必须及时运走。基坑周边严禁放土方,严禁行走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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