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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买房五年可以转户口吗

时间:2022-05-15 20:16:3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单身人员应达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应达75平方米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或经商、兴办产业,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允许本人配偶及未成年或无业未婚子女整户入迁入。

苏州房产两证办理问题

答:根据司法部和建设部联合以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为充分运用公证这一法律手段加强房地产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协调公证机关和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相互配合,根据有关法律、政策和几年的实践,特作如下规定: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三、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办理房产公证事项,除证明遗嘱、赠与书或委托书等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在遗嘱人、赠与人或委托人住所地办理外,其他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

五、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六、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事项,应当先与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联系,了解当地房产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公证事项涉及的房产情况,根据有关法律和当房产政策出具公证书。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当积极向公证机关介绍情况,给予支持和配合

另外,关于费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登记费:由受赠方交纳 住宅: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由受增人交纳)。

(若有具体事项发生,再请按照具体要求去办理!!)您可以持奶奶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到产权处去,证实两件事情:一是房产确实属于奶奶、二是奶奶现在确实已经去世了。
然后就请产权处开具一项需要转户的证明,再然后就去按程序办理其他。。。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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