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中心永外分中心办公室职责
房管中心职能简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房地产管理、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和拆迁管理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强化执法力度,依法实施房地产开发、拆迁、交易、产权产籍登记管理和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负责房地产业的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房地产业政策以及住宅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镇制度改革,推动城镇住宅建设;负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的政策指导、使用及监督;负责安居工程项目的审查、申报并监督实施;综合管理国家公务员和社会低收入者的住宅建设;负责城市住房解困、廉租房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负责房地产的买卖、租赁、转让、抵押、交换、商品房预(销)售等交易管理;负责辖区内的防务安全鉴定工作和住房职业担保的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物业行业管理和物业从业机构资质的申报、审批工作。
(八)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管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