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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动迁了,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怎么安置?

时间:2024-01-13 06:04:08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农村动迁了,在村里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怎么安置?

农村里面,对于这个动迁的问题,那么在农村里面没有宅基地的农民是怎么安置的?

对于这个问题,可能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情况进行解读。那么我们根据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给大家分析一下。

搬迁安置,根据户口进行。

其实很多地方进行搬迁,整个农村搬迁的情况之下,基本上会根据农村的户口进行分配和安置。

因为对于农村里面现在新生的户口。或者说新的户口里面很少有人被申请得到宅基地,或者说有宅基地。

所以这个情况来看,对于我们这边目前已经搬迁的情况,确切的来讲是根据农村户口进行分配住宅房子。

安置房也是对于这个标准进行分配的,比如说一个户口里面有几个人口,然后它所分配的大小也会不一样,所以面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觉得最合理的方法就是根据户口的情况进行分配。

宅基地和房子,怎么过是作为补偿的依据。

对于这个情况来看其实多半的情况,都会对于搬迁有相对应的补偿。那么补偿的依据就是根据宅基地和房子。

因为很多地方农村里面进行搬迁之后就会征用这些土地,或者说需要回收这些土地,那么作为补偿的依据就是宅基地和房子的所有权以及各种各样的相关的证件。

所以在我们这边,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子。搬迁的时候安排分配房子,多半都是通过户口进行分配和调剂的。那么对于房子和宅基地有房子有宅基地的情况下,可以获得相对应的补偿,没有的时候,则没有相对应的补偿。

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

每个地方的情况可能不一样,毕竟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您是有不同的情况出现。比如说有的地方里面所出现的安置问题,就是以现有房子的情况进行安置。

给予安置的房子面积,必须和现住宅,房子的面积相等,如果少了则将给予多少资金的补助。

有的地方呢,就是按照户口按照人口来分配安置房的面积,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针对于每个情况每个地方的经济能力不一样的时候,应该根据当地的情况为准。

这个时候大家可以直接进行到我们当地相对应的部门进行咨询,这样可以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

二、农村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合同有效?

我认为只准本村人宅基地买卖,这规定太死不灵活,这是伤害农民的根本利益。比如没有房子的农民都可以买嘛!说又说回来有房子是不能买的。

三、本村的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合法吗?

宅基地是村集体土地,可以卖给本村村民。卖给外村人不合法,他只能享有在宅基地上盖的房屋收益。

四、农村宅基地卖给了外村人是否合法有效?

不合法,宅基地只能在本村交易,广义上属于村集体财产,是个人财产,如果已经成功5-7年的,那么法院会按照合同执行,有相关案例,以前可以,现在合同无效,

五、农村建房卖给外村人合法吗?

您好,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卖给外村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2. 建房人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齐全;

3. 建房人需要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房屋建设和安全标准的建筑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

4. 建房人应当履行相关税务手续和产权交易手续。

如果以上条件全部符合,农村建房卖给外村人是合法的。但需要注意,如果建房人涉及到土地违法问题、建筑质量问题等,则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因此,在购买农村房屋时,需要仔细核实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查看相关建筑质量和安全标准的证明文件。

六、村里宅基地外村人能买吗?

据农村宅基地相关规定。村里面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凡属于本村户口,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可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所以说宅基地是不可能买卖的。外村人更不能来本村买宅基地。

七、宅基地卖给外村人可以要回吗?

你无权买卖宅基地,抓紧收回来,否则村委会,有权收回你的宅基地,且永不批给你使用。

八、农村宅基地可以卖给同村的吗?

不可以,因为他宅基地是分配给你居住用的,而不是买卖的。

九、农村宅基地卖给外人合法吗?

根据我国《土地法》第63条有关规定,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那农民的房屋能不能卖外村村民呢?不能,因为农民的房屋都建立在宅基地上,只有士地使用证,沒有房产证,而宅基地是不能向外村村民转让出售的,如果出售后双方发生矛盾,发庭也是不支持的,买卖是无效的。

因此,农民房屋只能在本村內买卖是可以的,出了村,把房屋卖给外村及城镇户口的,不受法律保护,均不合法也无效。

十、农村的土地是农民的还是村里的?

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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