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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宅基地的规定?

时间:2024-01-30 02:22:20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自建房的基础生产资料,也是广大农民朋友安居乐业享受幸福生活的美好象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由于近些年来各地农村过度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对宅基地的监管,以至于宅基地长期闲置、超标准占用、一户多宅等等违规问题层出不穷。显然,这些现象的存在不仅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不符,更会导致土地严重浪费得不到合理利用!

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年初,我国统计在册的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有7000多万套,然而却有3000万亩宅基地长期处于"空心"状态。在这种背景下,宅基地资源非但得不到有效利用,还会造成较为严重的浪费。再加上大量农村劳动力的不断输出,宅基地荒废及空心化问题趋于严重。因此,国家开始着手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鼓励宅基地复垦及自愿有偿退出。

除此之外,国家三令五申一再要求各地要强化宅基地审批与监管力度,对于违规滥用宅基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整治,同时加大宣传与教育力度,鼓励并引导农户规范使用宅基地资源!这不,为了统一化管理,方便各级政府"有法可依",日前国务院出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对宅基地的管理问题进行了重点解析,并明确此《条例》将于9月1日实施。

宅基地"4禁止"

为了确保农民享有最基本的宅基地权益,杜绝个别基层干部在宅基地的问题上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当中,国家也明确宅基地"4禁止"政策!具体如下:

①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

②禁止以合村并镇、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强制农民集中上楼;

③禁止违背农民的意愿强制拆迁或宅基地流转;

④禁止违法收回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2类农房或遭"强拆"

第①类:年久失修的空心危房

年久失修的空心危房无论权属关系是否明确,其长期存在不仅占用宅基地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濒临倒塌的危房在某种程度上还会威胁周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目前普遍的做法是村干部会联系危房的权属人告知其房屋拆除及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的相关事宜。毫无疑问,国家之所以这么做主要还是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及时将闲置宅基地资源复垦或重新分配给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同时,还有利于村镇一级的整体规划,改善乡村环境。

第②类:私占基本农田的违建房

宅基地资源紧缺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许多有迫切建房需求的农户往往却因宅基地迟迟得不到审批而不得不选择占用耕地建房,或私占基本农田违建。殊不知,耕地的用途是农业生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明确强调禁止农户占用耕地从事建房、养鱼、建坟等其它非农化行为,一经核实,县级土地主管部门有权对违建农房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且一般没有补偿。

在国家强化宅基地监管的背景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我们也要给广大农民朋友提个醒,切勿再做下述这2件事:①违规建房:甭管是新建还是翻建,都别忘记提前申请,占用农用地的,更要提前办理好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否则也终究难逃被拆除的命运;②尽量别放弃宅基地:宅基地升值几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一件事,在农村经济发展得越来越好的趋势下,放弃宅基地权益就等于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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