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时那个有效?
一、当地方法规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时那个有效?
国家法律有效
我国的法律位阶分为六个等级,从高到底依次为宪法、基本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属法律规范的一种。国家法律高于地方法规,所以国家法律有效
二、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冲突怎么办?
地方性法规 与 部门规章之间冲突的解决方法是: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2.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法律依据】
《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如何处理呢?
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国家法律,也就是说地方法规应该进行修改,把持与国家法律一致性,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四、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冲突时,怎么解决?
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冲突时,先报务院(制室)若务院认定应适用性规则适用性规,若务院认定应适用行政规则能自行决定应报全委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九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第八十五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