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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对再生资源公司有定税吗?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2-08-25 20:41:13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所谓的“定税”在税务上有接近含义的规定,即核定征收的方式,但这不并是专门针对再生资源公司的,除外金融行业等几个特殊行业外,均可以核定征收。

对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来说,现阶段的税收政策环境是不友好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很难获得合法合规的发票,导致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缺乏有效的扣税凭证,税负偏高。

在现有的税收政策环境下,回收再生资源的企业最好不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有利于降低税负。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很难取得正规合法的发票,导致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很少,无法准确核算成本费用。再生资源,根据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定义: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一句话,就是破烂儿。

从事回收再生资源的企业,接触的采购对象,大都是社会的底层人民,人数很广、供应分散,想要取得合法正规的发票是非常困难的。

这就导致增值税方面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扣除缺乏税前合法凭证,导致行业的税负偏高。

目前的税收政策规定,导致一般纳税人很难抵扣进项,不利于行业的发展壮大自从财税[2008]157号公布实施以来,废旧物资回收发票已经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已经作废。这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想要抵扣进项税额,就跟其他行业一样,必须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

而由于行业的特点,想取得专用发票是非常困难的。一边是无法抵扣,另一边是正常适用销项税率,行业的税负变得非常沉重。所以这个行业的一般纳税人是很吃亏的,很难发展。

如何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尽可能降低自身税负虽然政策不友好,但是对于少数特定纳税人,还是有方法可以降低税负的。

●销售旧货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简易计税

根据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简易计税。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主要特指二手交易商购进二手货物再转手销售,自己并未使用过。

这在增值税方面就极大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即使无法取得进项发票,也不会加重增值税的税负。特别是今年5月起至2023年底,,二手车经销单位销售收购的二手车,从原本的减按2%降低到减按0.5%。

但这仅限于销售旧货,对于其他废旧物资的回收,目前没有简易计税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方面采取核定征收方式

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对于账簿不全,无法准确核算,难以查账的企业,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应纳税额,有效控制企业税负。

但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一般都是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普遍要求查账征收方式。

总结:综上所述,虽然再生资源回收是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但是税收政策对于这个行业是不友好的。行业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想发展壮大是比较困难的。建议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不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方面采用简易计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核定征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降低税负。

国家有政策,各个地方都有政策的,建议拨打当地的12366咨询,或者直接找税务局的专管员咨询,这样能得到最切实可行的答案。

同一个政策,判断企业情况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得看当地税务局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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