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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物业有新规吗?

时间:2023-11-06 20:44:13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民法典关于物业有新规吗?

关于物业的新规定有以下几项:一、如果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员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但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要定期将服务的事项、物业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公开。

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四、如果物业不负责任可以随时更换物业公司。

二、民法典关于农村房屋翻修新规?

一、不准随意多层修建。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

二、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三、不准随意翻修农房。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并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动工。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修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面临被拆除的危险。

四、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五、不准擅自改变用途。宅基地设置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建房出售。

六、不准未批先建。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乡镇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三、民法典关于经租房有什么新规?

针对日常生活中租聘合同的运行出现问题,民法典对于朱平活动,增加了新的五项规定,第一,对于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再出租给其他人,第二,对于非法转租,出租人应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第三,房屋所有权出现争议或被查封,承租人可以及时退出,第四周期盗号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五近亲属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

四、2022民法典物业新规细则?

2022物业管理费新规定如下: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物业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企业应当制止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五、2022民法典网贷新规?

民间借贷规定之一,约定的年利率过24%的是合法的,在36%以上法律是不承认的。

比如说你去找人,他的每年的利息是在24%以内,有给,那就是违法的,法院会判你给。

如果年利率是在24%到36%之,你没有给,法院也不会去判你必出这些所有的利息,但是你给了利又想让借钱给你的人把利息还给那也是不可能的,法院不会管的。在36%以上的,你没有给利息,法会判,和前面一种不同的是,你如经给过利息了,想要借钱给你的人息还给你,是可以还一部分的,也可以还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

六、民法典选聘物业的新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

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款——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一项——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五十八条——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七、2023民法典物业新规细则?

1、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国家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物业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企业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5、物业企业应当制止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民法典物业费收费标准新政策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每个地方的物业费收取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物业费收取标准由当地的物价局公布。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物业管理费新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物业管理费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如下:

1、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2、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八、民法典2021商标侵权新规?

商标侵权不归民法典调整。

民法典不管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由商标法调整。侵犯商标权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二、被侵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九、北京关于导盲犬新规?

《条例》明确规定,公共场所不得拒绝持证导盲犬进入。

《条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公共建筑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视力残疾人持证可携带导盲犬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车辆应设置扶手、轮椅专席或者专区、坡板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安装字幕、语音播报站装置。轨道交通车站应设置无障碍检票通道、厕所和电梯,未设置的应当进行改造;出租汽车经营者应配一定比例无障碍车辆供有需要的乘客使用,并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预约使用提供便利。对举办的各类升学和职业考试,应当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阅卷、书写、助听、唇语等便利,或者由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十、2021民法典331条新规全文?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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