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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案例分析?

时间:2023-11-08 05:27:51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案例分析?

首先对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案例的分析主要内容进行概述,其次对国际贸易实务案例的案例分析的主要内容,从起因,过程,结果,及要吸取的经验教训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最后得出分析结论,并写出自己对案例分析的观点和认识

二、“沃尔玛案例”分析报告?

沃尔玛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商业零售企业,在物流运营过程中,尽可能的降低成本是其经营的哲学.在中国,沃尔玛百分之百地采用公路运输,所以如何降低卡车运输成本,是沃尔玛物流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沃尔玛使用一种尽可能大的卡车,大约有16米加长的货柜,比集装 箱运输卡车更长更高。

沃尔玛把卡车装得非常满,产品从车厢的底部一直装到最高,这样非常有助于节约成本。

2、沃尔玛的车辆都是自有的,司机也是自己的员工。沃尔玛的车队大约有 5000名非司机员工,有3700多名司机,车队每周一次运输可以达7000-8000公里。卡车运输是比较危险的,有可能会出交通事故,因此对于运输车队来说,保证安全是节约成本最重要的环节。沃尔玛定期在公路上对运输车队进行调查,卡车上面都带有公司的号码,如果看到司机违章驾驶,调查人员就可以根据车上的号码报告,以便于进行惩处。沃尔玛认为,卡车不出事故,就是节省公司的费用,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物流成本,由于狠抓了安全驾驶,运输车队已经创造了300万公里无事故的记录。

3、沃尔玛采用全球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定位,因此在任何时候,调度中心都可以知道这些车辆在什么地方,离商店多远,还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运到商店,这种估算可以精确到小时。

4、沃尔玛的连锁商场的物流部门,24小时进行工作,无论白天或晚上,都能为卡车及时卸货。另外,沃尔玛的运输车队还利用夜间进行运输,从而做到了当日下午进行集货,夜间进行异地运输,翌日上午即可送货上门,保证15~18小时内完成整个运输过程,这是沃尔玛在速度上取得优势的重要措施。

5、沃尔玛的卡车把产品运到商场后,商场可以把它整个地卸下来,而不用对每个产品逐个见车,这样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加快了沃尔玛物流的循环过程,从而降低了成本。这里有个非常重要的先决条件,就是沃尔玛的物流系统能够确保商场所得到的产品是与发货单完全一致的产品。

6、沃尔玛的运输成本比供货厂商自己运输产品要低,所以厂商也使用沃尔玛的卡车来运输货物,从而做到了把产品从工厂直接运送到商场,大大节省了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仓储成本和转运成本。沃尔玛的集中配送中心把上述措施有机地组合在一起,做出了一个最经济合理的安排,从而使沃尔玛的运输车队能以最低的成本高效地运行。问题: 1、 简述物流运输合理化的途径和要素 2、 通过该案例分析,如何从综合物流系统的角度降低运输成本 3、 简评“尽可能实现大批量运输,避免小批量多批次运输就是提高物流运输效率,节约物流成本”这句话的合理性

三、急求~!报关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一:该报关及经营(申报)单位均应承担责任,因为他们未对所申报货物进行充了解,应向海关申请申报前查货及提样。

案例二:问题不明确。

案例三:立即向海关说明情况,请求海关加班接受申报查验放行等,或向海关提供担保,请求先行放行,翌日再申报。

案例四:此举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七)款规定之嫌疑,应恪守职业道德。

回答完毕。

四、注安实务案例分析答题技巧?

注册安全工程师实务案例主观题的答题技巧总结如下,

1.先看题目再看材料,一定要带着问题看材料;

2.审清题目,明确考点;

3.涵盖要点,有的方式先看关键词:故意、责任、之内;对实际问题进行抽象,抓住问题的本质。

4.答题规范、条理清晰;

5.合理用时,查遗补漏。

五、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区别?

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是两种常见的研究和分析方法,它们有以下区别:

1. 目的和焦点:

- 专题调研报告(Research Report): 专题调研报告的目的是对某个特定的主题或问题进行广泛的研究和分析,通常涉及大量的数据收集和信息整理。它的焦点是在调查和描述现象、问题、市场或政策等方面,并提供详尽的信息和分析。

- 案例分析(Case Study): 案例分析通常着重于具体的个案或情境,在研究中选择一个或几个特定的案例来进行深入分析。它的目的是理解和解释特定案例的背景、问题、决策过程和结果,并从中提取出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

2. 方法和数据:

- 专题调研报告:专题调研报告通常采用定量和定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研究人员会进行问卷调查、实地访谈、文献回顾等方式来收集数据,并使用统计分析和文本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处理和解释。

-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主要采用质性研究方法,例如深度访谈、观察和文献分析等。研究人员会细致地分析案例中的各种因素和细节,以揭示其内在的关联和问题。

3. 结构和格式:

- 专题调研报告:通常以科学研究报告的形式呈现,包括引言、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等部分。报告中会详细介绍研究的背景、问题陈述、数据分析结果和解读,以及对发现的意义和建议。

- 案例分析:通常以故事性的方式呈现,从具体的案例情境开始,逐步展开问题和解决方案的分析。案例分析的格式可能包括案例摘要、案例背景、问题陈述、分析和解决方案、结论和建议等部分。

需要注意的是,专题调研报告和案例分析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应用,根据具体的研究目的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法来进行分析和报告撰写。

六、金种子酒战略案例分析报告?

金种子酒的销售模式被行业内认为是非常成功的模式之一,下面是分析其战略的案例分析报告:

一、产品市场定位

金种子酒的战略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产品市场定位。金种子酒主要定位在“高端经济”市场,这个市场主要是指高价位、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消费者,也就是那些希望在保持中高档消费的前提下,不想为了一款酒的消费而打乱家庭经济预算的人。由于金种子酒的价格相对于知名名酒要比较便宜,因此,它主要针对的是这个市场的中高端消费者,而且为了提高知名度,除了利用广告宣传,它选择了送酒的方式,这样可以让消费者认识这个品牌。

二、销售渠道方面

金种子酒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官方网站销售、京东商城、淘宝商城等,它的销售方式为“以社区商店为焦点,以社区商家和消费者为核心”,也就是说,通过与社区商店合作,让消费者能够在便利店中,购买到品质优良的金种子酒,而不用走到酒厂去直接购买。这种销售方式的好处在于,社区商店是非常方便的购酒渠道,让消费者更愿意购买这款酒,而且金种子酒从社区商家处获得的利润也是比较可观的。

三、品牌推广方面

金种子酒的品牌推广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异常重要的。我认为,金种子酒品牌推广走的 是“送”的路线,为了让消费者更好地了解这款酒并对其产生信任感,金种子酒选择了“送酒”的方式,这样既保证了消费者品尝到高品质的酒,也让消费者能够在朋友或同事之间口口相传。同时,金种子酒还在各个电视台、杂志上投放广告,以增加名气,同时也不断地在各大活动中宣传,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

结论:

通过对金种子酒的战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金种子酒与传统酒品不同,它通过选择社区商店为销售渠道,以及走“送”的路线来推广品牌,让消费者对其产生了信任感,并不断提升品牌的知名度。这种金种子酒的销售模式在酒类行业内非常成功,让消费者在非常经济的前提下,享受到了高品质的酒款,而且金种子酒还通过不断地推广和改进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七、公职人员酒驾案例分析报告?

一、基本案情

李某,中共党员,国家某行政机关管理局原副局长。

2015年7月8日晚,李某饮酒后驾车到单位取材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并抽取体内静脉血留存。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2mg/100ml,已达到国家人体血液酒精含量标准中规定的醉酒标准。8月24日,李某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12月23日,李某被免职。2016年1月5日,某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罚金一千元。李某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二、处理意见

对李某的上述行为,其所在单位纪委提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本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但考虑到其具有认错态度较好,在问题发生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主动报告,本人工作表现一贯良好,醉酒驾车未造成不良后果等减轻处分情节,可否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的规定,按程序报中央纪委批准后,在处分幅度以外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经认真研究,我们对本案涉及的两个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醉酒驾车构成犯罪是否一律开除党籍。醉酒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恶性事故,严重威胁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可处拘役,并处罚金。对党员干部触犯刑律应如何给予党政纪处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开除党籍:一是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是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是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因此,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定应当给予李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对因醉酒驾车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二)本案能否适用特殊减轻处分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特殊减轻处分规定。因为如果允许此种情形适用特殊减轻处分规定,也就是允许此种情况可以不开除党籍,那么就会与《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的规定产生冲突。而《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内根本大法,是一切党内法规的基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适用不能突破《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因此,对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违纪行为,不能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减轻处分。本案中,对李某的行为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能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减轻处分的“案件的特殊情况”。为了防止该条规定在执纪实践中被滥用,在程序方面设定了严格的要求,即只有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才可以对违纪党员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也就是说,除中央纪委、省(部)级纪委外,其他各级纪委在执纪实践中,应层报省(部)级纪委决定后,呈报中央纪委批准,方可适用该条规定对违纪党员在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因此,在执纪实践中,适用该条规定必须特别慎重。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一律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只有开除党籍一个处分档次的违纪行为,原则上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八、安全实务案例怎么记忆?

一事故类型分析记住以下口诀是为了帮助记忆,并非严格事故性质分析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是事故反应分析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事故责任分析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

九、机电实务案例答题技巧?

1. 案例分析题由背景材料和若干问题组成,在做案例分析时,

首先应用一些时间仔细阅读背景材料(先背景后问题、先问题后背景),分析其中所提供 的信息,明确相关主题,逻辑关系等内容,真正理解题意;

然后分析试题中所要求回答的问题,确定解答问题的要点及可能运用的相关知识。

2. 应根据背景材料中所提供的前提条件,针对问题的提法,运用所掌握知识分层次回答 问题,做到“问什么,答什么”。

试题作答时答案要严谨,层次要清晰,内容要完整,有分析过程的,一定要详细写出分 析过程,有计算要求的,一定要写出计算过程。

3. 当背景与问题都清楚以后,接下来进行作答分析:

第一步,首先找到答题卷的对应答题位置,再对应作答,考生要特别注意,因为不在指 定位置答题是不给分的。

第二步,看一看所提的问题是否都能作答,如果可以,则顺序答题。

如果只会其中一部分,则将答题区域合理的分块。先完成能做的题,不会的题留出适当 的位置,以便后面补答上。

十、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题?

简单。

分析如下: 第一个案例中显然当事人错误理解了仓至仓条款的含义。“按FOB贸易术语进口时,在国内投保了一切险,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起讫应为’仓至仓”显然是错误的。解释如下: 虽然一切险确实采用仓至仓原则,但如果使用FOB或者CFR一类的装运类术语,由买方负责投保。则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如果想向保险公司索赔,应满足以下条件: 1、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2、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或受让人。换句话说,第一个案例的当事人忽视了这种情况:如果货物在从卖方仓库到装运港之间的地段发生了保险险种所承保的风险事故(比如一切险下的暴风雨,属于海上风险的自然灾害),保险买方投保的那个保险公司是拒赔的!!!为什么呢? 卖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虽然此时他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以风险划分为界,越过船舷前卖方具有),但是卖方不是保单的被保险人或合法受让人,所以保险公司会拒付。如果买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虽然买方是保单的合法持有者,但是出险时买方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同样会拒赔!!! 所以实际上FOB和CFR术语只能实现船至仓(或者像某些国内教材所说的称之为“港至仓”),而不是仓至仓。第二个案例:银行是有权拒付的。解释如下: 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自足文件换句话说,虽然他是依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是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是第一债务人和付款人,其付款义务不受其他合同履约顺利与否的抗辩与制约! 案例中卖方虽然发了货但是单据日期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属于典型的单证不符,“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决定了买方那个修改的是买卖合同,二信用证并未修改。所以开证行不可能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更不能付款。卖方应当如何处理? 我认为就2个办法: 1要求买方重新申请开证行开立新的信用证(必须在提单签发日21天之内),然后按照新证的要求议付货款并交单。2放弃信用证支付手段,使用其他方式,比如托收业务或汇付业务,前者可以考虑DP即期,后者可以考虑TT或DD,但是楼上pisophie说的第三种方法是不行的,不仅仅是危险的问题,而是实际操作中根本行不通。希望对楼主有用。最后我要对楼上那位clairazhang表示12分的“敬意”——您直接把人家1楼和2楼的解释粘贴过来也不脸红????堂而皇之的忝居末位,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光屁股上街,胆大不嫌寒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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