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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套房购房政策? 成都购房政策?

时间:2023-12-07 02:31:48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成都首套房购房政策?

户口在成都或在成都连续交纳两年以社保

二、成都购房政策?

关于购房资格

购房资格

首先,想在成都购房,一定要了解自己是否拥有购房资格,这又和所在区域有关。

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

高新南区、天府新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双流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高新西区

近郊:(含青白江区、新津区、东部新区)

青白江区、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中心城区购房资格如下:

1、无社保, 有购房所在限购区域即可买房;

2、无户口,连续缴纳购房所在区域12个月社保即可买房。

注:通过12个月社保购房,除公司缴纳的社保可购房外,非个体户的个人社保满12个月也可购房。

近郊购房资格如下:

1、有成都户口可买房;

2、无户口,凭单位(公司)开具的在成都就业证明即可买房。

购房区域

除此之外,还要看你的户口或社保所在区域,并不是拥有了购房资格就可以在全成都随便买买买……

三、成都2022购房贷款政策最新规定?

 1、贷款买过一套房的,商业贷款已结清再买算首套,贷款未结清的算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两套商业贷款房,一套结清一套未结清,再贷款买房则为二套房以上;3、夫妻婚前双方名下都有未结清的贷款(一方商业贷款,另一方公积金贷款),婚后再买房称为二套房以上。

四、成都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一、买房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五、2021年三套房购房政策,成都?

一个人名下只能有一套房,一个家庭只能有两套房。

六、成都市最新购房入户政策?

成都买房落户新政如下:

1、在成都区域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2、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原件)。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累积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但需注意按揭买房必须在银行还款满6个月,且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

购房迁入成都的人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户口随迁。但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必须本人落户成都5年后,才可以按相关政策申请投靠入户。

七、长沙三套房购房资格最新政策?

长沙购房限购区域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家庭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

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商品住房,在本市稳定就业且无房的,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所以也可以说现在长沙没有三套房购房政策

八、南京购房政策最新规定?

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南京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

限购数量:本市户籍家庭最多可购买2套,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本市户籍单身(含丧偶或离异)最多可购买1套,名下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新购。

非本市户籍限购范围:全市范围内。

限购数量:限购1套,名下已有住房的,不得新购。

购房要求:

1、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不得补缴;

2、或者有中高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

同时规定了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赠与人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九、浮梁最新购房政策?

浮梁县隶属于江西省景德镇市,2022年5月11日,景德镇市出台了新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开展“红五月”百城千企万店房地产消费季活动,是为群众提供便捷、贴心、实惠的购房平台和服务,将进一步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预期,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调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等全行业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广泛响应第二届“红五月”活动,千企万店同步发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实际,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特制定了以下若干措施。

一、降低房企购地资金成本。

2022 年出让的房地产商住用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成交后,受让人在成交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不低于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0%,余款可在成交后1年内缴清。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稳定区域地价及房价,强化市场预期

二、适度放宽形象进度条件。

房地产项目高层、小高层预售楼栋工程施工未达到4层以上主体施工形象进度的,但已完成地下室工程施工且达到正负零以上,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累计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提供相应资金或金融担保机构项目保函担保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担保金额按预售楼栋4 层总建筑面积扣减当前施工面积后乘以1000元/平方米计算,商品房预售许可担保资金缴存至预售资金监管专户。预售楼栋达到4层以上形象进度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的担保资金可清算提取,或转为新建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

三、适度宽松预售资金监管。

监管期限内,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节点监管额度下调20%;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项目保函可冲抵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但不得突破重点监管资金节点监管额度的50%。

四、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实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申请缓缴承诺制。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可延期缴纳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从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但必须于竣工验收备案前缴清

五、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适度上调公积金贷款限额。符合景德镇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的,单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5 万元/户提高至50万元/户;双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二)降低首付比例。购买普通新建商品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二手房,第1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

比例为30%;第2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三)短期内资金流动性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缓缴或适度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待企业效益好转后恢复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加大房地产企业信贷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在市场化、法治化前提下落实好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加大对房地产企业贷款支持,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房地产企业并购贷款支持。

七、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八、实施财税优化服务政策。

(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出售符合条件的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率不超过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严格按规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留抵退税部分,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

(二)2022 年5 月10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期间,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实行先征收后补贴。以契税缴纳时间为起始时间,购房人缴纳契税后,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完税凭证、进账单等提出补贴申请,由受益财政给予所缴契税50% 补贴。

九、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凡在2022 年5 月10 日至2022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 200 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 100 元/平方米补贴;景德镇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 18 周岁(截止 2022 年 4 月 30 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 200 元/平方米300 元/平方米的补贴。上述补贴不重复享受,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补贴资金由受益财政全额保障

十、给予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一)给予产业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对在景德镇市创新创业或工作的“3+1+X”产业人才,符合条件并购买首套住房的,房屋契税由受益财政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对A 类人才给予100 万元安家费。

(二)给予大学生就业购房优惠政策。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就业,签订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房屋契税由受益财政按100%给予一次性补贴。

十一、合理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鼓励通过以购代建方式筹集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安置住房,合理提高棚改货 币化安置比例。对未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鼓励被征收群众优先选 择货币化安置。

十二、支持开展房地产消费季活动。

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开展线下大型房地产展销活动。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利用网络科技,持续完善房地产线上售楼平台,持续推动线上线下联动。鼓励房地产企业自建网络销售平台,通过线上预订、线上认购等方式,减少疫情对线下选购的冲击,实现线上线下联动发力。

十、成都购房限购政策2020?

成都2020年限购政策

2020年成都的“限购”政策,对社保、户籍、购买套数都有影响。

『 对社保和户籍的限制 』

1.拥有2年或以上成都户口有购房资格;

2.连续2年或以上缴纳成都社保,且稳定就业有购房资格;

3.落户不满2年,但在成都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也具备成都购房资格。

『 对购买套数的限制 』

1.户籍在大成都范围内的2人或以上的家庭,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2套房。

2.户籍不在成都的家庭(不论人数),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3.户籍在成都的成年单身青年(1个人脱离父母自立门户),最多可以在成都购买1套房。

如果同时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恭喜你已经具备了成都的购房资格。

拥有了购房资格,还要了解成都的购房限制区域划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02

成都社保的购房限制区域

成都限购的住房有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成都限购的区域分为:一层圈、二层圈、三层圈。

具体如下:

一层圈:高新南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二圈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

三圈层:青白江、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一圈层

『高新南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高新南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高新南区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高新南区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高新南区但在高新南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天府新区直管区社保』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但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才有购房资格。

二圈层

『 主城5区+高新西区社保』

主城5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

可购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天府新区直管区或高新南区、武侯区、青羊区、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西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新都区、双流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龙泉驿、新都、温江、双流、郫都社保』

可购买:

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具有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户籍且满24个月以上;

2)户籍迁入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3)户籍不在龙泉驿区或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高新西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锦江区、成华区但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

5)购房主体为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时,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圈层

『青白江、都江堰、彭州、邛崃、

崇州、金堂、大邑、蒲江、新津社保』

可购买:

青白江、蒲江、大邑、崇州、彭州、新津、都江堰、邛崃、金堂、简阳

购买住房应具备的条件:

1)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注:该区域对购房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套数不作要求,对新增购房套数不作要求)

*注意:

1)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3)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4)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我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5)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离异(或丧偶)父(母)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

6)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包括18周岁以上未婚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无子女的单身居民、离异(或丧偶)且子女已年满18周岁的单身居民。

03

其他条件

『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的条件 』

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

『 落户成都多久可以买房 』

在成都落户之后就属于成都集体户口,按照规定,成都集体户口和成都本地独立户口一样,可以直接买房。

只需要按照同城迁移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即可。

根据成都的买房落户政策,可以先买房再落户,也可以先落户再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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