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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的区别?

时间:2023-12-27 02:21:01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文件的区别?

国家法律法规是指人大立法制定的关于民政各项工作的有关法律、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办法以及规定发布的关于民政各项事务管理的有关规章。

国家政策是指中央制定的政策。各地方制定的政策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村委会应当遵守和执行,不符合的则可以不执行甚至可以抵制。如乱收费、乱占耕地、乱砍滥伐等,村委会不仅不能执行,而且应当予以抵制。

国家政策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能高于法律法规

二、农村建房的政策和法规?

农村建房要符合一户一宅是本村户口的,可以在老旧宅基地上审请建房。

三、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

坚持房住不炒,发展公租房

四、什么是指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的法律文件,为法律。国务院出台的规定文件,为法规。国家政策,就是国家的一定时间范围内的规定。国家方针,比较笼统,指引作用,无法作为法律 法规操作。

五、国家制定的农村政策和法规有哪些特征?

国家制定的农村政策和法规是有一定科学道理的。比如土地承包法,现在网上议论纷纷,说到期后再包30年不变,那么会有很多人几十年没地,说这种做法不得人心。确定伤害了小訂分人的利益但要从大局老虑,一是土地延续法,老的终究要去世,新出生的孙子辈可以继承。=是如果频繁变地,那么包地户就不会再在土地上下功夫,那么种植的农作特就会减产,国家就会粮食缺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六、财务管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大概有,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企业财务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医院财务制度、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七、国家出台了哪些类型的创业政策法规?

国务院出现的最新创业政策: 政策一: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

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政策二: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政策三: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政策四: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政策五: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八、2021年国家还有哪些扶贫政策法规?

产业帮扶、医疗保障、大病救助、住房安全、饮水保障、义务教育保障、通组公路

九、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的区别?

1.制定的机关不同

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按法定程序制定的。

而教育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组织,也可以是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

2.执行方式不同

教育法规的执行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

而政策的作用主要是指导性的,其执行方式主要是依靠行政力量或党的纪律,运用号召、宣传、教育、解释、动员等方式贯彻落实,其强制力是有限的。特别是由政党组织制定的教育政策部分,执行的方式主要靠宣传教育,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3.表现的形式不同

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有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行政规章等。

而教育政策主要以决定、指示、决议、纲要、通知、意见等形式出现,内容比较广泛、原则和概括。

4.规范效力不同

教育法规是一种社会规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作为行为准则,对于行为以及违反法规的后果等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因此有关社会成员和行政人员都必须遵守执行。

而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较为复杂。由国家立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由政党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的规范效力则只对政党组织及其党员有效。当政党的教育政策转化为国家的教育法后,其规范效力就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有效。

5.适用的范围不同

教育政策制定的灵活性和及时性决定了教育政策调整的范围更广泛,它可以渗透到教育领域的各个方面,发挥其调节和规范作用。对于那些急于解决的、暂时的、尚未定型的教育问题,则采取制定政策的方式去协调和解决为好。

教育法规则涉及教育活动的根本方面和教育的基本关系,更具有稳定性和长效性,调整的范围相对要小。对于需要严格界定的,比较稳定的教育关系,需要用教育法作出具体的、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调整。

十、政策法规的作用?

一、明示作用。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告知人们,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等。

二、 预防作用。通过法律法规的明示作用和执法的效力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力度的大小,使人们在日常行为中,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绝对禁止的,触犯了法律应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么,违法后能不能变通,变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这样人们在日常的具体活动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自觉地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来达到有效避免违法和犯罪现象发生的目的。

三、 校正作用,即规范作用。这一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执行力来机械地校正社会行为中所出现的一些偏离了法律轨道的不法行为,使之回归到正常的法律轨道。像法律所对的一些触犯了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所进行的强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违法行为得到了强制性的校正。

四、 具有扭转社会风气、净化人们的心灵、净化社会环境的社会性效益。理顺、改善和稳定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提高整个社会运行的效率和文明程度。作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则是一个高度秩序、高度稳定、高度效率、高度文明的社会。这也是法制的最终目的和最根本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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