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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高?

时间:2024-05-10 14:17:17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高?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法律依据:

1、《立法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立法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二、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大?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1.宪法;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法律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两类,即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其他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但是两者的效力都一样。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在不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不能同宪法相抵触。

       《立法法》规定了只能由法律进行规定的事项,包括: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不得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有两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由省会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但同时应报省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规章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由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须经国务院批准,这是行政规章,或者称为部门规章。行政规章要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其与地方性法规处于一个级别。另一种规章是地方行政规章,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除了服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外,还要服从地方性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效力等级是相同的。

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的部委制定的,调整某一行业行为的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是由省一级的或者省会城市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常会会制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性法规的效力是否大于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PS: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六、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效力等级如何?

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效力等级: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机关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效力等级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七、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是怎样的?

法规适用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立法法规定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以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等法律适用规则: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八、省政府规章与市级的法规,谁的效力层级高?

二者之间没有效力高低之分。

区别各层次法律文件的效力高低只需记住一句话“上级优于下级,行政法规除外”

省政府和市人大没有隶属管理,故其发布的法律文件无效力高低之分。

九、上级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高于下级的地方性法规吗?

看这条法规就明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3条:第3款: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较大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1、除了省以外,只有较大的市才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2、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果和上级政府规章冲突,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处理

十、行政法规和法律谁的效力高?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我国的法律等级分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法律包含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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