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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拆迁安置法律规定?

时间:2022-07-14 22:31:06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所发生的搬运费、误工费等的补助性费用,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协商确定。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内自行安排过渡所发生的房屋租赁费等补助性费用,由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参照房屋租赁市场价格予以制定和公布,并适时予以调整。
第二十二条 房屋拆迁的过渡期限,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协商确定。但是,协商确定的过渡期起始日期,不得超过批准公布的搬迁截止日期;过渡期的期间,从批准公布的搬迁截止日期起计算,不得少于安置用房的施工合理工期。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实际过渡期,从搬迁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回迁之日止。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拆迁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对周转房的使用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加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在产权调换期间造成的停产、停业的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拆除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征用和补偿。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1年11月1日起与《拆迁条例》一并施行。《拆迁条例》及本规定实施前制定的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规定与《拆迁条例》及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

关于家庭财产(房子)分配的法律问题

应当是这样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物权所有人应当是你父亲的,06年你父亲去世时该房产就成为他的遗产,没留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如果是在你们父母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该房产就应当是你父母共同共有的财产。06年你父亲去世,没留下遗嘱,那该房产的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遗产部分也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所以,无论是你父亲个人财产还是你父母的共同共有财产,总之,你父亲的遗产部分,在他没留下遗嘱的前提下,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所以,公主处的说法是正确的。

房屋确权案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二)行政法规及文件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2010年1月7日)
(3)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2010年4月17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1月26日)

关于名下有两套房,想卖一套的房产政策。急急急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物业 我只对深圳比较熟 可以跟你说说深圳的
首先你的房子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了五年吗?
未满五年需交营业税 即房产证登记价的5%
如有营业税就会有 教育附加税 土地建设维护费 这两个就是按照营业税的3%和1%来征收 满五年这三样都没有
印花税是实际交易价的0.05%

现在个人所得税大多数地方都没征收的
但是国家是说实际交易价减去原房产证登记价的20%(这个很重! 但是还没收)可以告诉业主 上海实行过个税 但是两个小时就取消了 哈哈!
在深圳主要是税费就这么几个 不过现在深圳都流行实收 就是业主只收房款 其他税费全部由买家来付 听说内地还没这个概念
中介的佣金我没算噢 深圳是双方各付交易价的1.5% 听说内地是各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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