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手房遗赠如何过户?
办理条件
房地产权利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房地产依法应当由有关继承人继承的,继承人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继承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办理材料
1、厦门市房地产权属变更(或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4、完税凭证。
5、测绘资料(土地为独立宗地的,且未发生变化的,由当事人出具土地房屋现状没有发生变化的书面承诺)。
6、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受理岗位应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受理凭证》;
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不能受理的原因或应补齐的材料。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
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2、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3、工本费:第二本起10元/本。
办理地点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集美分局
电话: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72号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
厦门二手房交易“后遗症”是什么?
1、结清水表账单
不论谁使用,自来水公司都规定,逾期未交按日加收0.2%的滞纳金,如经30日未缴后,停止供水。所以交房前,一定问清楚是否付清水费。
2、告知电表情况
交房时,买房要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改装、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
3、天然气过户
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燃气费,急双方身份证到天然气部分办理过户手续。
4、结清网费和电话费
交房前到电信部门办理截止到交房日的账单,一并结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5、协助有线电视过户
双方可携有线电视收费凭证和有线电视凭证到房屋所在的街道有线电视站办理过户手续。
厦门二手房买卖的办理材料有哪些?
1、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4、存量房买卖合同。
5、拍卖成交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6、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证明。
7、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8、存量房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