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行业分析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分级管控办法?

时间:2024-03-23 16:28:39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分级管控办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纳入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较大风险管控措施以及危险作业、发包与出租等的风险管控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进行风险点排查。组织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并重点排查生产工艺技术及流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场所,有限作业空间等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相关作业活动。

二是进行风险因素辨识。对排查出的风险点选择适用的分析辨识方法进行风险因素辨识,明确可能存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影响因素。

三是进行风险评价和分级。根据风险因素辨识情况,对风险点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将风险等级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

四是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确定。发生过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等风险点,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发生过1次以上不足3次的轻伤且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因素的场所且同一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在3人以上不足10人的风险点,应当确定为较大风险。

将风险进行分级后,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办法》中规定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一是所有风险均适用的管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列明管控重点、管控机构、责任人员和技术改造、经营管理、培训教育、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二是较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较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严格限制人员进入并实行登记管理,由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检查、排查。

三是重大风险的管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的管控,应当制定专项管控方案,实时进行监控或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严格限制作业人员数量,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管控,并定期进行巡查、排查。

四是其他风险管控措施。对于进行危险作业,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场地、设施设备,在同一区域内多个单位同时作业的,规定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五是风险管控评审。对于风险管控措施,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风险管控评审,确保管控措施持续有效。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形,应当及时开展风险管控评审。

此外,《办法》设定了相关法律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教育培训等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三层次?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包括细则、实施指南和实施导则三个层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三、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流程?

一、健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

(一)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市每半年、县区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管控,确保可防可控。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完善应对机制,提升应对能力。

(二)构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智慧安监”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的共享,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快建立政府与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档案,落实各层级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权重。

(四)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与属地政府救援力量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实施科学救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加快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二、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防控制能力

(一)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控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健全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实现一企一标准。科学辨识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生产系统、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确定防控重点。

(二)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最大限度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客运索道运营等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三、强化城镇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一)加快城镇运行防控网建设。健全风险管控制度运行规范,构建覆盖城镇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城镇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车站、码头、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输水、输电、供气、供热管线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风险管控,完善基础数据,落实分类监管。加强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加强城镇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高危行业、重点工程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城镇运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完善城镇运行安全监测站网或监测体系,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城镇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镇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存量中高危险、高污染、高耗能生产经营单位的转移或退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

(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四、安全生产分级管控体系标准是?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是:风险越大,管控级别越高;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

蓝色风险:可包括5级风险和4级风险。

5级风险:稍有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可接受的。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员工应引起注意;公司的基层工段、班组负责控制管理,可根据是否在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4级风险:轻度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公司的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

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公司、部室(车间上级单位)应引起关注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对于该级别及以上的风险,公司应重点控制管理,由安全主管部门和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对于该级别风险,只有当风险已降低时,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如果无限的资源投入也不能降低风险,就必须禁止工作,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

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公司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分包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

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

六、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有哪些规定。

3、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度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4、是明确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答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有哪些规定?

(一)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明确风险管控机制四项要求: 一是列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二是列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三是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利用先进技术和方法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与预警监控系统,实现风险的动态管理。四是明确法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部署实施阶段包括哪四个阶段?

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此前由国务院安委会推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此次被北京市创新升级为质量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大小,按照重大、较大、一般、低四个等级对风险进行分级管控。试行指南明确了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职责、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并包含6个分析表及风险识别清单。自发布之日起,该指南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此外,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可以参照执行,保险公司实施工程质量风险控制亦可参照执行。

一、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体制机制,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主体,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系统识别风险,科学分析、评价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应确定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牵头部门和分管领导,明确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职责、目标与任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是项目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第一责任人。

二、建设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全面掌握项目的工程质量风险,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并按照规定及合同约定。(2)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建设费用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标准、要求、责任和义务,组织相关单位识别、评估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告知工程建设相关参建单位,供其评估工程质量风险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4)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风险管控制度、工程开工前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人员技术交底情况,现场材料、设备器材、机械的准备情况,项目管理、技术人员和劳动力组织情况等。

三、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实施主体。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统筹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其承包工程的质量风险管理工作。(2)施工单位应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职能部门的工程质量风险职责,建立考核奖惩、全员培训等工作机制。(3)施工单位应建立本企业工程质量风险源判别清单库,编制项目工程质量风险源识别清单,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各环节中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采取技术、管理、应急等措施,对工程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控。(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执行企业工程质量风险各项管理制度,明确项目部各部门、施工班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组织实施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编制项目部工程质量风险识别清单,制定针对性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风险预控措施与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技术交底工作,并落实施工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措施。

四、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监督主体,应建立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相关监理制度,将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监督工作列入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实施情况,审查施工单位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措施制定等相关资料,采取现场检查、旁站监督、巡视检查等方式,检查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能有效识别风险、风险评估有误、管控措施不当或者管控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报告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1)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项目勘察、设计阶段做好相关风险识别工作,识别工程项目工程质量风险,并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工程质量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提出保障工程质量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由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施工阶段工程质量风险控制的相关依据。(2)勘察、设计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指导、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措施,检查实施情况,并提出针对性建议。(3)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工程质量风险预警控制指标,明确监控检测要求,并跟踪检查实施情况。

除了进一步明确五方质量责任外,指南还就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做出详细指导,将有力规范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健全完善工程质量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工程质量预控能力和水平。

©2021 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备案号:滇ICP备2021006107号-604网站地图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不作为商用,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