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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包干?风险包干的范围是指哪些?

时间:2024-04-04 09:24:57 来源:赣州二手商品资讯

一、什么是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包干?风险包干的范围是指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包干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固定总价合同。

是指由施工单位承担人工、材料运输等市场价格风险。但对于工程量的多少一般应该在投标书进行核算并提出质疑,因为投标时甲方是给了你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的,若因甲方没给你相关资料,是可以要求进行补偿的,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则应增加工程造价。

二、建筑工程管理风险等级划分5个等级?

根据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损失、社会影响等,将风险源的等级由高至低分为Ⅰ、Ⅱ、Ⅲ、Ⅳ级。为了对施工项目进行有效地评估,通常需要对其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不同的评估方法相应的风险等级划分方法也不大相同。LEC分析法中根据D值将其划分为5类:1(稍有风险)、2(一般风险)、3(显著风险)、4(高度风险)、5(极其危险)。其中1、2为低度风险,3、4、5为重大风险。

三、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有哪五大类?

风险管控的五大措施:

1、风险回避,是一种有意识地避免某种特定风险的决策;

2、风险抑制,指采取各种措施减少风险实现的概率及经济损失的程度。这种行动可以在损失发生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

3、风险留存,指风险暴露者自己承担风险并以自身财产来弥补损失;

4、风险分散,指通过投资组合的多元化来分散投资风险。其原则就是使整体风险最小而收益最大;

5、风险转移,指风险的承担者通过若干经济和技术手段将风险转移给他人。

风险总是存在的。作为管理者会采取各种措施减小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者把可能的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避免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带来的难以承担的损失。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四、高处工作时会有那些安全风险?

我们很容易忘记或者忽略很多在工作中面对的安全和健康风险,我们有的时候大脑会一片空白,身体会完全处于无意识支配的状态。对于所有的岗位,这都是非常危险的,对于高处作业,这尤其危险。

  高处坠落是当前英国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最主要的原因。在2014年,大约有6300人因高处坠落事故死亡,大约占到所有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这里还不包括高空坠物这第二大死亡事故原因。相信我,即使是最轻的工具,从足够高处掉下来,也会变得很重。这两类事故传递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在高处一定要万分小心。一定要保持万分警觉的心态,因为即使我们在头脑足够清醒的时候,事故仍然可能会发生。那么,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降低在高处作业中的风险呢?在我们准备进行高处作业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弄清“高处”的含义。 英国安全与健康执行局提示我们:能够导致工人跌落受伤的高度,而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区域,都可以被定义为“高处”。因为高处作业存在固有的风险,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避免在高处作业。这就需要修改设计,或者在较低的作业面作业,比如可以使用一个移动的工作平台来整修屋脊。还有一些普遍认为不需要任何防护措施的低风险作业,比如操作挖掘机,法律上也认定为高处作业。

  在英国大约有300万人,长期从事高处作业,很多情况下,人们不得不在较为危险的高处作业岗位工作。所以,我们需要强有力的安全和健康知识。而且在某些高处作业岗位,工人还必须作很多高难的动作。所以,对于很多工人来说,梯子、脚手架、以及其他类似设施是他们每天的活动中心。

  对于工人和安全员来说,面对有诸多职业安全和健康风险的高处作业,最主要的就是,做岗位风险评估,就是在作业前将所有可能导致的安全问题都辨识出来。过程当然是枯燥和冗长的,但这却远远好于因为准备不充分而在病床上呻吟。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英国,每年有70万个工作日损失的原因是在高处作业时发生的各类事故,这无论对于雇主还是雇员来说,都是一个可怕的数字,但是,这一切都是可以通过事前的努力而避免的。

  作为指导,这里还是要强调一下规定上是怎么说的。《高处作业条例2005》指出,在高处的所有作业行为,都必须有完善的计划、监督、以及遵守规范的合理动作。当一名工人不得不进行高处作业的时候,他就需要使用一些防护用品或是防护措施来防止高处坠落,这些措施主要是用来减少跌落的距离。位置、设备、天气等所有的因素都会影响高处作业的风险等级。放置设备的方式也非常重要,比如冰上或是在不平整的地面上放置设备,都将导致噩梦般的工作经历,这些都需要在风险辨识中解决的问题。

  第一步必须辨识潜在的风险,比如事故总是发生在失去平衡、滑倒、踩空的时候,工人使用高压空动设备的时候,有可能被风冲击而失去平衡。在梯子上、作业平台上或是脚手架上作业,在无防护的、易破损的、狭窄的条件下作业,都需要使用不同的措施来防范事故。我们还不要忘记了,还有其他人会进入作业场所,偶尔会发生从高处掉下工具致人伤害的情况。所以说,在高处工作的工人必须具有高超的技术、丰富的知识和经验。

  有效的风险评估,需要首先回答很多问题,这些答案汇总起来,就成为了安全操作规程。这些问题有:谁进入了作业区域?将面临何种风险?哪些人群的风险比较高?何种措施能够应对这些风险?是否有定期的巡检?就常规的规程来说,老板在工作前必须首先检查地面、检查扶手、检查护栏、检查所有的高处作业区域的防护装置。如果雇佣了超过5名工人,老板必须将上述情况作好记录。最后的阶段,就是简要复核整个评估过程,因为我们的工作环境有时候会发生不为人知的变化。如果环境发生明显的变化,我们必须确认采取的措施能够有效的应对风险。

开始工作

  那么,我们假设你竭尽全力的做好了风险评估,你也不可能想象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所有场景。比如,突然吊车失控,或是吊绳刚好不能满足擦玻璃的长度。接下来,我们要采取措施降低人或者是物体高处坠落的风险。这里有一个显而易见的方法,就是尽可能的减少坠落的高度。使用绳索和防坠落设备可以有效的减少坠落的距离,要记住,正确的使用非常重要。有些时候,这些防坠落设备有可能导致活动不便。有些情况下,还需要使用一些安全网和安全气囊作为缓冲。

  通常来说,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能够保护工人的安全。然后,就是最可靠的防护装备也可能在“不可靠”的人手中失效。所有的工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高处作业岗位所有能够使用到的安全装备。我这里不仅仅指正确的使用,正确的设置装备也是关键的因素。我们还必须考虑风的影响,如果,在大风天气下,在高处搬运较大的物料,可以说,这就是自找麻烦。

  最好的建议就是,在风险辨识后,佩戴经过专业人士设置的,经过培训能够熟练使用的防护装备。高处作业安全协会强烈建议,必须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选择正确的防护装备,必须在每次使用前根据说明对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确认。

  第二步。在工作中,高处作业最常用的工具就是直梯。不幸的是,直梯有可能倾倒。建筑行业最常见的伤害事故都是与梯子相关的。实际上,短时间的维保、清洁作业是主要的受伤岗位。这可能也与人们往往轻视对这些岗位的培训有关,人们总是会说:“事故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在风险评估中,梯子一般被列为低风险的工具,使用时间一般被确定为“较短时间”。英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执行局定义的“较短时间”为15-30分钟。在使用梯子时,首先要确认梯子的用途。要确认梯框完好,既没有弯曲也没有破损,要确认踢脚没有缺失或是损坏,要确认踏棍没有弯曲、松动或是松散。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预防措施,但是却常常被人忽视。第二要确保梯子放置平稳。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固定起来,而且要确保两个梯框都固定住。如果不好操作,也必须把梯子固定在稳定的设备上,或是想方设法将梯子楔在墙上。如果无法采用上述的方式固定,那么就必须把确保梯子的脚完好无损。

  如果因为工作时间、作业的灵活性要求、作业中需要使用复杂的设备等原因,无法使用梯子。这也就需要在各类工作平台上作业,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在工作平台上作业,作业的空间大了,安全性也就随之增强了。但是,这些工作平台更需要大量的预先风险分析。工作平台包括很多种类,有工作塔、脚手架、可移动平台、各类吊篮、可移动升降设备。这些工作平台对于小公司来说,购买不经济,最方便的方式就是租赁。各类工作平台的安全性首先要保证稳定性,要能够承受工人、以及各类工具设备原材料的重量,也就是说当工人、工具、设备、原材料放在工作平台表面的时候,工作平台要保持稳定,没有位移,轮锁要锁定,底部基础要牢靠。如果底部支撑不稳定,就必须重新搭设,绝不允许使用砖块、板材等填充物用于稳定工作平台。比如,脚手架必须与已有的建筑稳定连接,防止因风吹而晃动。

  雇主有责任检查所有的设备设施,检查护身栏杆、挡脚板、以及各类防护设备,检查工作平台的固定情况。如果高处作业需要较高的灵活性,就需要使用车载式移动工作平台,或是拖车工作平台,这些工作平台可以达到100米的高度。选择正确的工作平台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的风险评估可以帮助公司做出正确的决定。

  无论选择哪一种工作平台,都必须正确的使用他们,必须选择经过培训且有足够能力的人来搭设或是拆除他们。“有足够能力”英国职业健康与安全执行局的解释为“经过培训,具备必要的技能、经验和知识,能够管理好安全和健康工作。

五、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有哪些?

按责任方可以把风险划分为:发包人风险、承包人风险以及第三人风险等。这三种风险既可能独立存在,也可能共同构成,即混合风险。例如,因发包人支付原因和承包人管理水平因素而导致工期延误等即属混合风险。

  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又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它们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1、地质地基条件。工程发包人一般应提供相应的地质资料和地基技术要求,但这些资料有时与实际出入很大,处理异常地质情况或遇到其他障碍物都会增加工作量和延长工期。

  2、水文气象条件。主要表现在异常天气的出现,如台风、暴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坍方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现象和其它影响施工的自然条件,都会造成工期的拖延和财产的损失。

  3、施工准备。由于业主提供的施工现场存在周边环境等方面自然与人为的障碍或“三通——平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做好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给工程施工正常运行带来困难。

  4、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设计变更会影响施工安排,从而带来一系列问题;设计图纸供应不及时,会导致施工进度延误,造成承包人工期推延和经济损失。

  5、技术规范。尤其是技术规范以外的特殊工艺,由于发包人没有明确采用的标准、规范,在工序过程中又没有较好地进行协调和统一,影响以后工程的验收和结算。

  6、施工技术协调。工程施工过程出现与自身技术专业能力不相适应的工程技术问题,各专业间又存在不能及时协调的困难等;由于发包人管理工程的技术水平差,对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又没有作出及时答复。

  (二)经济方面的风险

  1、招标文件。这是招标的主要依据,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必须仔细分析研究。

  2、要素市场价格。要素市场包括劳动力市场、材料市场、设备市场等,这些市场价格的变化,特别是价格的上涨,直接影响着工程承包价格。

  3、金融市场因素。金融市场因素包括存贷款利率变动、货币贬值等,也影响着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4、资金、材料、设备供应。主要表现为发包人供应的资金、材料或设备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

  5、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风险。

  (三)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

  1、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

  2、发包人资信因素。发包人经济状况恶化,导致履约能力差,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信誉差,不诚信,不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结算,有意拖欠工程款。

  3、分包方面。选择分包商不当,遇到分包商违约,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分包工程,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或发生经济损失。

  4、履约方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低,不能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甚至发出错误指令等。

六、建设工程风险如何防范?

从主要风险因素方面考虑,工期延误风险受疫情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客观事实,建企人员复(开)工也存在较大的疫情传染风险,同时可以预见,受各项疫情风险因素影响,建筑施工所涉的劳务、材料、机械等相关费用价格成本也存在上涨风险。在这样复杂严重的风险环境下,国内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无疑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建筑市场也将迎来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淘汰。

如何有效应对各类疫情风险,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企业疫情风险损失,将成为国内建筑企业在新一轮市场竞争中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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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风险

依照往年惯例,春节过后第六天,即1月30日左右即为节后返工潮的第一个高峰时段。但目前,受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各省市纷纷发布文件推迟企业复工时间,这必然将导致建筑施工工期的延误。受不可抗力影响,这种工期风险是无法进行有效防范的,因此只能选择有效应对,即申请工期顺延,避免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新冠疫情构成的不可抗力风险因素

所谓“不可抗力风险”,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风险, 通常无法通过技术、经验、预先判断或者小心对待来规避。主要包括自然事件、人为事件和政治事件。

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即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那么此次新冠疫情能否构成“不可抗力风险”,即成为建企能否有效避免工期风险损失赔偿风险的关键。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对“不可抗力”的认定: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此外,部分地方政府也在相关通告中直接定义本次疫情为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责任处理

依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示范文本》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后果处理: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

寻找不可抗力证据顺延工期

综上,建筑企业因为此次疫情影响,不能按照原定时间进行开复工的,应及时收集证明证据,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申请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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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文件中找工期延长理由。针对本次疫情,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各省人社厅等部门均出台了防控疫情的延期复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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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产要素中找工期延长理由。受疫情影响,许多地区建筑施工的人材机等生产要素不足,无法进行顺利施工。如疫情重点地区劳务工人无法顺利返工,一些材料设备厂家被下令禁止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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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风险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染性极强,因此对于用工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疫情下的人员风险防控也十分重要。

尤其2月7日,成都住建局发布《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实行“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企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人员的管理,十分重要。

当然,这里的重要前提是建企开复工须经属地政府部门同意方可。同时必须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开复工人员管理调查

建筑工地开复工前,应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一律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开复工人员机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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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开复工后,应严格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制度,采取封闭式管理方法,有效管控人员流动,尽量减少外来车辆、人员进出工地,落实登记、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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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查验、监测、报告、隔离等疫情防控制度,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体温测量、通风消毒、疫情监测、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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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一个工程项目的主要造价费用组成,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与机械费三大主要部分,俗称“人材机”。受此次疫情影响,可以预见,国内建筑市场这三大方面的费用成本都将出现不小的上浮。

费用成本上涨风险

依据人社部1月24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工程停工期间务工人员仍有权利获得工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停工期间劳务工人的工资仍需要由总包单位代为支付。

此外,考虑到全国集中推迟复工,疫情结束后,建筑施工必然迎来一个集中赶工期的用工需求高峰,届时劳务用工需求集中,劳务用工费用也必然将会上涨,导致人工费成本上涨。同样,对于大型机械设备的集中租赁使用也必然将导致市场机械费价格上涨,增加企业机械费成本。

此外,疫情期间,大量行业企业被要求停工停产,这其中也包括着建筑施工市场领域上游的原材料生产企业。可以预见,疫情结束后,建筑材料市场势必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价格上涨,对承包商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对于停工期间所产生的人材机费用支出,承包商申请工期延期后,可依据合同约定或与发包人协商处理。而对于疫情结束后的人材机费用价格上涨,则可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对于可调价格合同,承包商可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调整情形进行相应价格的调整;对于固定价格合同,则承包商可以善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依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区分清正常商业风险与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风险。前者,作为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就应当知晓、预测到相应的风险性,并甘愿承担;而后者,则是无法被当事人所预见的异常变化,由这种风险造成的当事人损失,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以及其造成的严重影响,是项目承包商在承接项目前无法知晓、预测的风险,由此导致的相应人材机价格上涨,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对于国内建筑业发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面临严峻的市场竞争考验,国内建企应充分做好各类风险的防范与应对措施,避免相应的企业风险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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